第一部 第四章(第8/11页)

那个年轻人站在了我们身旁——他把报纸留在了部长那里。“请你们随我来……”

外交部长非常友好地向我们咧嘴微笑,一口白牙微微闪亮。我看见那份报纸躺在他书桌的角落。他向我们伸出的手掌显得巨大、方正,泛出粉红,汗津津的。他操着一口漂亮的英语告诉我们,得知史密斯先生来到海地的消息,他是多么地感兴趣,完全没想到能有幸与总统候选人会面,因为明天他就要出发前往纽约……他从美国大使馆处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不然他一定会事先安排时间……

既然美国总统认为召回大使乃合适之举,我说,史密斯先生也认为他对海地进行非正式访问更为恰当。

部长说他明白我的意思。他对史密斯先生补充说:“我了解到您想要觐见总统……”

“史密斯先生还没有请求总统接见。他希望首先与您会面——在您赶往纽约之前。”

“我要在联合国提出抗议。”部长骄傲地解释道,“您来一支雪茄吗,史密斯先生?”他拿出自己的真皮雪茄烟盒,史密斯先生从中抽了一支。我注意到,纸带上印着皮内达先生的姓氏首字母。

“抗议?”史密斯先生问。

“抗议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的袭击。叛匪有美制军械的援助。我们手里有证据。”

“什么证据?”

“在两名俘虏身上发现了美国生产的左轮手枪。”

“恐怕您在全世界都能买到这种东西吧。”

“加纳共和国已经承诺会支持我们。我也希望其他亚非国家……”

“史密斯先生今天是为了另一件事情过来的,”我打断他们说,“与他同行的一个好朋友昨天被警方逮捕了。”

“是美国人吗?”

“是一个名叫琼斯的英国人。”

“英国大使馆提出过质询吗?这件事情其实应该归内政部长管。”

“但是,阁下,您的一句话可以……”

“我不能干预其他部门的政事。我很抱歉。史密斯先生会理解的。”

史密斯先生强行挤进了我们的对话,他的口气中带着一股在我意料之外的粗鲁味道。“您总可以查清楚罪名是什么,对吧?”

“罪名?”

“罪名。”

“哦——罪名。”

“正是,”史密斯先生说,“罪名。”

“不一定非要有什么罪名。您想到最坏的情况上去了。”

“那为什么还要把他关在牢里?”

“我对这个案子一无所知。我想警方是有什么事情需要调查。”

“那他就应该被带到法官面前办理保释。我愿意缴纳数目合理的保释金保他出狱。”

“保释金?”部长说,“保释金?”他转向我,用拿雪茄烟的手做了个手势,“保释金是什么?”

“是一种献给政府的礼金,如果犯人保释出来以后不用回去受审的话。它可以是一大笔钱。”我加了一句。

“我想,您应该听说过人身保护令96吧。”史密斯先生说。

“是的。没错。当然听说过。可是我的拉丁语已经忘记很多了。维吉尔,荷马,很遗憾我没有时间再读书学习。”

我对史密斯先生说:“这里的法律应该是根据《拿破仑法典》97制定的。”

“《拿破仑法典》?”

“某些地方和盎格鲁-撒克逊法98有区别。人身保护令便是其中之一。”

“关进牢里以前总得先有罪名吧。”

“是啊。最后当然有。”我用法语飞快地对部长说起话来。虽然史密斯太太已经学到了《雨果法语自学教程》的第四课,但史密斯先生还是只懂一点法语。我说:“我觉得您犯了一个政治错误。总统候选人和这位琼斯先生私交甚好。您不应该在即将访问纽约之前去疏远他。您也了解在民主国家里和反对派保持友好关系的重要性。除非案情真的十分重大,我想您还是应该让史密斯先生见见他的朋友。否则他无疑会相信自己受到了——也许——不友好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