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中(第10/51页)
《大学》中的“格物”之说,同《易经》“穷理”的主旨相同,但也有细微的差别。穷理囊括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功夫。所以一说到穷理,格、致、诚、正的功夫也包含在里面;讨论格物,必然要提到致知、诚意、正心,这样功夫才能完备缜密。如今一谈到格物就说格物是穷理的功夫,这是只把穷理当作知,认为格物不包括行。这不但没有把握格物的宗旨,连穷理的本意也丧失了。后世的学者之所以把将知和行分开来看,功夫日益支离破碎,圣学日益残败晦涩,根本原因便在于此。你承袭旧说也在所难免,认为我的学说“不符合大道”,也并不过分。
【一三九】
来书云:“谓致知之功,将如何为温凊、如何为奉养,即是诚意,非别有所谓格物。此亦恐非。”
此乃吾子自以己意揣度鄙见而为是说,非鄙人之所以告吾子者矣。若果如吾子之言,宁复有可通乎?盖鄙人之见,则谓:意欲温凊、意欲奉养者,所谓意也,而未可谓之诚意。必实行其温凊奉养之意,务求自慊而无自欺,然后谓之诚意。知如何而为温凊之节、知如何而为奉养之宜者,所谓知也,而未可谓之致知。必致其知如何为温凊之节者之知,而实以之温清,致其知如何为奉养之宜者之知,而实以之奉养,然后谓之致知。温凊之事,奉养之事,所谓物也,而未可谓之格物。必其于温凊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温凊之节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于奉养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奉养之宜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然后谓之格物。温凊之物格,然后知温凊之良知始致:奉养之物格,然后知奉养之良知始致。
故曰:“物格而后知至。”致其知温凊之良知,而后温凊之意始诚;致其知奉养之良知,而后奉养之意始诚。故曰:“知至而后意诚。”此区区诚意、致知、格物之说盖如此。吾子更熟思之,将亦无可疑者矣。
【译文】
来信写道:“致知的功夫就是如何使父母冬暖夏凉,如何将他们奉养得当,这便是诚意,此外没有所谓格物。这恐怕也不对。”
这是你用自己的意思揣度我的观点才如此说的,并不是我所告诉你的原话。若诚如你所言,还能讲得通吗?我的意思是:想使得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便是意念,还不能说是诚意。必然切实去践行使得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的意念,务求自己内心无所亏欠、自欺,这样才能称之为诚意。懂得如何使得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可以称为知,但不能称为致知。必须将如何使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的知识推行于父母,使得父母切实地受到奉养,才可以称之为致知。冬暖夏凉、奉养父母之事,便是所谓物,但也不能称之为格物。必须在使父母冬暖夏凉、奉养父母的事上按照自己良知所知的去做,而没有丝毫不尽之处,才能称之为格物。冬暖夏凉这一物“格”了,使父母冬暖夏凉的良知才算“致”了;奉养父母这一物“格”了,使父母得以奉养的良知才算“致”了。
所以《大学》里说:“物格而后知至。”实现使得父母冬暖夏凉的良知,而后使得父母冬暖夏凉的意念才算是诚;实现使得父母得以奉养的良知,而后使得父母得以奉养的意念才算是诚。所以《大学》里说:“知至而后意诚。”我诚意、致知、格物的观点大致如此。希望你再多加思考,就不会有什么疑问了。
【一四〇】
来书云:“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228]。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缪,必待学而后知。今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至于舜之不告而娶[229],武之不葬而兴师[230],养志、养口[231],小杖、大杖[232],割股[233]、庐墓[234]等事,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