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第7/9页)

新到戈镇开设女服店的斯威夫特韦特太太,是个妖艳怪异、招蜂引蝶的女人。她穿的那条方格子裙子色彩刺眼,腮帮子上的胭脂粉抹得也太厚,两片嘴唇涂得鲜红耀眼。她自以为这样梳妆打扮就能装作城里的阔太太,结果反而显得土里土气,不堪入目。“看起来她活像个地地道道的离婚女人,明明是年过四十、目不识丁的婆娘,偏要打扮成三十岁上下、聪明伶俐、楚楚动人的模样儿。”用路易斯的评语来说,斯威夫特韦特太太“简直虚假透顶,明明是一块玻璃,硬要冒充一颗钻石”。

博加特太太原是戈镇教会牧师的遗孀,自命为虔诚的浸礼会教友,口口声声念叨《圣经》上的“十诫”,实则是惹不起的泼妇恶婆子。在《大街》中作者用了大量篇幅对她的德行做了精彩的描写。这里只说一点,即作者在形容她特别肥胖的身躯这一外貌特征时,把她譬喻为一只平时“怒咻咻、气呼呼”,但礼拜天却“肥嫩诱人”的“老母鸡”。当博加特太太整日削尖脑袋,四处打听人家的“秘闻”时,作者又这样写道:“第二天,博加特太太急匆匆跑来串门了,瞧她那副神气,活像一只老母鸡正在四处细心啄寻面包屑似的。她满脸堆笑,叫人一看就知道是虚情假意。二话没说,她就像老母鸡寻食一样开始乱啄起来。”先是“细心啄寻面包屑”,接着“开始乱啄起来”,单单这么两句话,就画龙点睛地把博加特寡妇专爱打听人家隐私而又乐此不疲的德行全都勾勒出来了。不过在戈镇这个弹丸之地,类似博加特遗孀那样的“老母鸡”多得很,见了她们认为看不顺眼、有违她们市侩哲学的人,她们照例会疯狂地乱啄一气、致人以死命的。卡萝尔一看到最初自命不凡、颇有抱负,但后来深染“乡村病毒”,以至于消极颓唐的律师盖伊·波洛克的那种可怜相,就觉得“好比是眼睁睁看到一只蜂鸟的翅膀在流血一样”,可是盖伊·波洛克却意味深长地喟然叹道,“我可不是一只蜂鸟,我是一只鹰,一只用皮条拴起来的小鹰,被这些胖乎乎、懒洋洋的白色大母鸡乱啄得快要死了。”

像上面这样连类不穷、涉笔成趣的讽刺譬喻,在《大街》中随处可见,难以一一列举。一句话,除了曲折动人的情节,刚健有力、栩栩如生的描述以外,《大街》之所以深深吸引读者,原因恐怕就在这里。

由于《大街》揭示了美国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丑态,路易斯不断遭到非难和指责,这是可想而知的。当时美国评论界有人甚至说,《大街》就是仿照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创作的。诚然,这两部小说在题材方面确实有巧合之处,但它们各自反映的社会现实生活不同。爱玛·包法利和卡萝尔·肯尼科特两人虽然都热切地渴望幸福,但她们两人无论从时代背景、生活环境、思想素养和个人理想来说,都是截然不同的。有的美国评论家也撰文指出,路易斯在《大街》中触及了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作家最为关注的问题,即个人(特别是女性)与环境冲突这一重要主题,致使卡萝尔·肯尼科特在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乔治·爱略特的《米德尔马奇》和契诃夫的《三姐妹》的女主人公们身旁叨陪末座了。不过,在这里也提醒读者别忘了路易斯小说中的微疵。尽管作家笔下描绘的戈镇可谓精确卓绝,但对卡萝尔感情世界的刻画,相对来说却缺乏力度。路易斯竭力痛斥戈镇人(此处泛指美国中产阶级)缺乏文化素养,可他所要求的是什么样的文化,什么样的精神境界,他却始终没有做出清晰而令人信服的描述。这使他在不爽分毫的基础上对戈镇所进行的抨击威力大挫,同时也使他的讽刺不免显得太平易、太花哨。这一缺憾,对在现代美国小说史上厥功甚伟的路易斯来说,当然是瑕不掩瑜。正如美国评论家所说,路易斯毕竟精确地记录了一个民族与一个阶级的个性,描绘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的社会风采,堪称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浮世绘。没有他的作品,简直不能想象现代美国文学。没有他的作品,现在的美国人甚至也不能想象自己是什么样子。一句话,纽约《民族月刊》说得最好:没有其他任何作家像辛克莱·路易斯那么笔酣墨饱地写下了美国精神。美国的风致韵绝已被路易斯写透了,几乎成了绝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