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春藤(第10/34页)
我是在远处看到他的,差不多在走过老玫瑰花圃(花圃中现在没有了玫瑰,只剩荒芜的荆棘,头一个夏天芳香四溢的华贵的紫红色玫瑰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踩上布满雏菊的草坪的地方。
他坐在灿烂的阳光下,在魁梧的万年青投下的斑驳阴影中。这儿有大片万年青,草坪边、部分损坏的大温室旁以及屋子外的树丛里,树丛间有小路,但我从未探索过,怕打扰到房东,怕遭遇这样的场面。
他坐在帆布靠背的安乐椅中晒着太阳,面朝南,背对着我。他戴着宽檐帽,帽子遮住了他光秃秃的脑袋,正如椅子的帆布靠背遮住了他后背和身子的赘肉,让人辨不出形状。
我记得第一次瞥见他时他的姿态:在汽车仪表盘前轻轻挥手。这动作怯生生的,因疾病产生的羞怯,与很大的虚荣同时存在的羞怯(正如我所想)。并非不想被人看见的神情,而是希望被人认出、称赞。这挥手也透着仁慈。
这第二次的瞥见也留下了一个清晰的印象:盘着的腿和光溜溜的膝盖在阳光下发亮,短裤紧紧地包裹住圆滚滚的大腿。房东对裸露和爱护身体的渴望——菲利普斯先生和租车人布雷都告诉我房东年轻时长得一表人才,如今这皮囊成了相反的现实:自我放纵和缺乏活动导致的肥胖。
野地的阳光与肥胖的腿上闪耀的阳光这几个细节为我确定了季节。我当然知道天冷时他总是躲在房间里,好天气时才出门。他生来就拥有一栋豪宅和这个郡最潮湿地区的开阔视野,在河岸上、在山谷中(我从另一条散步路径的观景点往下看,发现整个山谷雾气弥漫)。但他的本能却是地中海式的,是热带的;他热爱阳光。怠情,习性,朋友圈,希望待在他的价值被知晓的地方——也许这几点令他留在了继承来的宅子中。如果他能带上朋友和社会关系,带上别人心目中他的社会价值以及一切保护他的东西,他也许会搬走。但他一直住在宅子里,他扎根在这里,同时梦想着身在别处,以自己的方式梦想着。
他送过我几首诗,在我做他房客的第一年——写的是克利须那神和湿婆神。菲利普斯太太用打字机打出来后亲自送到我小屋。这是房东欢迎我的表示,菲利普斯太太也对送诗这一行为表达了自己的敬意。她仿佛成了我和房东之间的联络人。我觉得这是一种客套,但实际上显得很殷勤,让我在小屋住得安心了。
克利须那神和湿婆神!居然出现在这条河边(康斯特勃和谢泼德笔下的),在这片土地上!房东写这些并不是因为这些神明一时风行,他浪漫的印度情怀其实由来已久,承袭自帝国荣耀的岁月,像他的房子一样。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英帝国国力强盛,主宰世界,其后权力和荣耀开始从内部瓦解。拉斯金[1]主义摒弃了工业主义的粗俗,摒弃了上流社会或者说文雅的鉴赏力,一种差不多是有赖金钱、《黄皮书》、渐渐融化成知觉的哲学、感性养成的鉴赏力——房东对印度的情怀也是受这些驱使而形成的,植根于英国、财富、帝国、荣耀之观念、物质的餍足,以及巨大的安全感。
他的印度情怀和我、我的过去、我的生活或抱负没有什么关系,而是由他的生活环境所孕育。在他的诗中,克利须那神和湿婆神仿佛是希腊神明,被赋予古雕塑的色彩,蒙上夜蓝色这放纵的色彩与欢愉(以及美貌和济慈式的真实)的期许,让感觉变得真实。
诗中对彩绘雕塑的想象让人称道(我觉得这是首老诗)。我们知道蓝色是印度本土人某位神明的象征,即司性爱的善的克利须那神和吸毒的湿婆神(事实上,蓝色在印度原住民那里相当于黑色)。在后面的诗作中——有些是菲利普斯太太一句一句打出来的,有些是印刷的(单张带着插图)——出现了上世纪的意大利青年或是秘鲁、马来西亚或者巴西港口的康拉德式的水手们(明显也是上世纪的),营造的也是这样的感觉。
他的幻想(看诗作,是性感而非露骨的性欲)无约束也没有重点:一种温热的隐隐的感受,一种被亏欠的但又或许必然会消失的东西:某些在他自身之外的东西,最终成为他的痛楚,那么年轻就经历了灵魂的死亡真叫人感叹。他的安全感在宅子中,在他对自己社会价值的认识中。这些年来他的病痛起伏不定,但他对这一点的认知从未动摇。菲利普斯太太送来的每一首诗都签了名,大家的派头。字迹无论大小,都有小男孩学写字时的样子;这表明一个人仍旧欣赏自己的个性。
现在他坐在我面前,在宅子土地上的一洼阳光中。这栋靠近玻璃破碎、杂草丛生的温室的宅子,在他花园的废墟之中的宅子,他打生下来就熟悉了。他半裸着,盘着腿,肥胖的右腿(我看见的是他支起的腿)紧紧裹在短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