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有限理性与自我利益的再界定(第9/13页)
因此,对于世界政治中公认的道德原则,我们可以从纯粹自我利益的基础上加以解释。也许规则不会真正被视为道德义务,但是它们在公众场合中的确被认为如此。虽然这一解释简明扼要,条理分明,但总给人一种愤世嫉俗的感觉。对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中的代议制政府来说,很难对“真实”动机和“公众”动机加以区分。那些道德主义者,如伍德罗·威尔逊和吉米·卡特,有时也会登上权力的顶峰。的确,他们的道德主义对于选民极具吸引力。而且,即便缺少强有力道德原则支持的政府官员,也常常会在道德原则的基础上为其政策辩护,这会促使他们遵从他们所宣扬的道德信仰,以避免让人认为他们在信仰和行动上是不协调的。虔信的行为会产生虔信,正如帕斯卡尔在其著名的打赌游戏中所描述的那样。[11]
不均衡的交换
在某一特定时期,国际机制似乎促进了不均衡的物质交换,即一方所提供的有形资源远多于对方。这种明显的不平等交换,涉及包括我们今天所能利用的各种资源,例如石油和市场准入,过去的马歇尔计划,50年代大量的贸易安排,以及当前颇为常见的对外援助。当然,它们还可能包括在未来提供这类资源的承诺。
乍看上去,不均衡的交换似乎与理性—利己主义的假设相悖。对此,利己主义理论家通过重新将这种交往解释为均衡交换,以对这种批驳作出有力的反击。他们指出,每一起有形资源的流动都会产生相应无形资源的反馈。这一解释常被证明是正确的(如第八章中所示)。二战后,欧洲、日本以对美国的恭顺来换取经济援助,反映了美国的“影响效果”(Hirschman, 1945/1980)。美国向欧洲输出的商品价值远远高于其自身所得,作为回报,美国则获得了影响力——成为瑙尔(Knorr, 1975, p.25)所称的美国“庇护型的领导”(patronal leadership)的基础,我们则称之为霸权的领导。受惠国的顺从导致了影响力的回流,施惠—受惠的关系经常能被重新概念化为一种交换关系,其中,无形收益与有形收益交叉流动着。
这一辩驳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之上,即互惠是自助体系的内在原则:当资源沿某一方向流动时,在其相反方向上必然存在对等的资源回流。但是,在接受这一前提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互惠的概念及其在国际关系中的含义进行更深入的探究。
作为文化的组成因素之一,互惠这样的规范似乎四海皆然,其“两个最低限度的要求是:(1)应该帮助那些帮助过自己的人;(2)不应伤害那些曾帮助过自己的人”(Gouldner, 1960, p.171)。但是在不同的社会,或者是对于同一社会中相同的关系,互惠的表现形式却千差万别。在对“石器时代经济学”的论述中,萨林斯对互惠作了有益的区分,他将互惠分为“消极性”、“对等性”和“普遍性”互惠三类形式(Sahlins, 1972,第5章,pp.185—220)。
消极性互惠是指通过欺诈或必要时使用暴力,从而牺牲他人利益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反映在世界政治中,其最极端的表现即为侵略战争。消极性互惠是一种对环境仍不适应时的策略,在这一环境中每个行为者的福祉,至少是部分取决于能够长期确保与他方的自愿式合作。事实上,萨林斯发现,在原始人群中,复杂精巧的制度安排已经得到发展,从而实现了对消极性互惠必要的社会压制(Sahlins, 1972, p.201),这与我们关于国际机制的论述是不谋而合的。
对等性互惠以等价物的即时交换为特征(Sahlins, 1972, pp.194—195)。这种互惠以实现双赢的贸易为基础,较之消极性互惠,它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交换关系更为相似。但是其“即时性”特征则又使之与国际机制所促成的交换模式大为不同。实际上,这一差异能帮助我们进一步清晰地认识到机制的作用。国际机制可以被部分地视为一种促成“非即时性”交换的安排。在纯粹的即时交换中,每一方都不必接受任何义务、规则或原则,因为这一交换在任何时候都是对等的,永远不会存在“债务”和“信贷”。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1981年美国与伊朗之间达成的一项决议。当时伊朗同意释放被劫为人质的美国外交官,而美国则归还伊朗在美国的金融资产。对此双方(包括英国和阿尔及利亚)作了周密详尽的安排,以保证任何一方在达到目的之后,都不会出尔反尔,欺骗对方。由于美国与伊朗革命政府之间毫无任何可资联系的国际机制,因此只得经过艰苦的谈判,来达成一个非正式安排,以实现对双方都有利的对等性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