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有限理性与自我利益的再界定(第10/13页)

但是这种完美的对等性互惠不利于关系的长期发展。萨林斯认为,在原始部落中,“一种不平衡的贸易措施维持着贸易伙伴间的关系,从而驱使着下一次交易的完成”(Sahlins, 1972, p.201)。在世界政治经济中,国际机制部分以义务的形式为偿还债务创造了激励因素,从而使交换关系中暂时的失衡现象为人所接受。机制的作用与信贷市场相似,主要致力于提供信息,以促进协议的达成。如银行为了了解借款方的情况,对“国家风险”进行调查,以了解借方的信誉信息,就属于这种情况;同样,中世纪欧洲证券交易机构以商务通讯的形式,或是通过市场上的信息交流来提供信息。[12]进一步说,与国际机制一样,信贷市场依靠的是制度的声誉,它以既往的表现为依据,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也不会因承诺或能言善辩而获得。巴格哈特就此指出:“每家银行都清楚,不论它说得如何动情,当它不得不去为其信誉进行‘证明’的时候,其实信誉已经离它而去。……信誉是一种力量,它只能自然生长,而无法人为建立。”(Bagehot, 1873/1962, p.33)国际组织和国家所拥有的声誉也是长期发展的结果,它能迅速地被毁灭,却无法同样迅速地被重建。

与保险合同一样,信贷安排为交易提供了条件,这种交易从长远来看对双方均有益,但并非在任何时段都是均衡的,然而,最终收益必须对等的原则却是贯彻始终的。在萨林斯所说的第三种互惠类型即“普遍性互惠”中,这一原则限制消失了。普遍性互惠的特征是,在交易中,存在着持久的单向物流,萨林斯将之称为“公认的利他主义”(putatively altruistic):施予而不求回报,对互惠的期望是不确定的、模糊的。接受赠予只是产生了一种“松散的互惠义务,只有在赠予人需要时,以及/或者受赠人有能力时才要求回报。无力酬报并不会引起施惠人停止赠予,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资源始终单向流入受惠方”(Sahlins, 1972, pp.193—194)。

在原始社会中,普遍性或近于普遍性的互惠仅仅局限于血缘或地域的集团内部。因此,必须注意的是,我们不可轻率地把世界政治中表面看似单向的收益流动都视为一种真正的普遍性互惠,特别是当利己主义模式对这种单向的收益流动现象具有很强的解释能力时。不过,萨林斯的分类确实扩大了互惠概念的外延,这种分类使我们注意到,对于表面上不均衡的交换现象,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它们可能是有形收益与无形收益之间的一种均衡交换,也可能是现实收益与未来收益之间的均衡交换,如信贷和保险,或者可能是一种不要求任何具体回报的普遍性互惠。

只要表面上看来不均衡的交换能被重新解释为是均衡的,那么我们接着就可以用工具性自我利益来对此加以说明。诚如所见,在以下的交换中,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将“服从”制度化,正如在美国霸权下所做的那样;或是提供信息,促成信贷、保险合同的达成。与之相反,普遍性互惠反映了利益的情势性或移情性相互依赖,一方所以能够作出不求回报的施予,或是因为这样做对自身有所帮助,或是因为出于对受赠方福祉的关心。

普遍性互惠并不能代替利己主义模式对不均衡交换的解释,但是它拓宽了我们对自我利益和互惠性的理解,从而对后一种解释作了有益的补充。例如,对于马歇尔计划及1947年后美国对欧洲的其他举措,如果仅以普遍性互惠概念来解释显然是不充分的,因为在危机期间,例如苏伊士运河危机期间,美国的确需要盟国的服从。尽管如此,考虑到美国民众广泛认可本国的福祉依赖于欧洲的繁荣和民主化,考虑到美欧政治家之间密切的私人联系,借用情势性或移情性相互依赖来对其进行解释,似乎也合乎情理。而且,在就这种现象的解释中,纯粹的利己主义的交换观还面临着一个难题,就是现在很难判定美国从1947年或者1956年的事件中所获得的服从是否足以补偿它提供的援助。我们最好将马歇尔计划视为一个交换关系与普遍性互惠的结合体,前者指以物质好处换取现实及未来的服从,后者则是以情势性及移情性相互依赖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