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骗子(第6/18页)

“沃伦,这是格雷丝·阿诺德。”克丽斯汀说的是熨衣服那个女的。她抬起头,说她很高兴认识他。“这是艾米。”艾米舔了下嘴唇,微笑着说:“嗨!”

“大概再过一分钟,你就能见到孩子们了。”克丽斯汀告诉他,“格雷丝有六个孩子,我是说格雷丝和阿尔弗雷德有六个孩子。阿尔弗雷德是这家的男人。”

沃伦呷着茶聆听着,并适当地点头、微笑、问话,他能够一点点把各项事实拼起来了。阿尔弗雷德·阿诺德是个室内油漆匠,要么应该说是“油漆匠兼装修工”。有那么多孩子要抚养,他和他妻子把房间租给克丽斯汀和艾米来平衡收支,他们也完全知道两个女孩以何为生,所以他们可以说成了一家人。

曾经有多少个文雅而焦虑的男人,第二天早上坐在这张沙发上,看着格雷丝·阿诺德的熨斗轻巧地滑动,难以抗拒地被阳光照到的艾米的腿部奇观所迷,听着三个女人说话,心里在琢磨多快才可以走掉,这样的男人有多少?但是沃伦·马修斯根本没什么家好回,所以他开始希望这个与人交往的愉快时刻可以拖得久一点。

“你的名字挺好,沃伦。”艾米跟他说,一边把一条腿搭到另一条腿上。“我一直喜欢这个名字。”

“沃伦,”克丽斯汀说,“你能留下来一起吃早餐吗?”

很快,他们围坐在一张干净的餐桌前,每人一片抹了黄油的吐司,上面还有个煎蛋,又端上了更多的茶,他们都吃得斯斯文文,好像是在公共场合。克丽斯汀坐在他旁边,吃饭中间有一次,她腼腆地捏了一下他空着的那只手。

“你不着急走的话,”格雷丝在把盘子摞起来时,克丽斯汀说,“我们可以去喝杯啤酒。酒吧再过半个钟头就开门。”

“好啊。”他说,“可以啊。”因为他最不想的,就是急着走掉,即使六个孩子早上在街上玩了以后全回来了,每个都轮流想坐到他大腿上跟他逗着玩,把他们沾有果酱的手指往他的头发中间插。这几个小孩又是吵闹,又是尖叫,都是活力充沛的样子。年龄最大的是个聪明的女孩,名叫简,奇怪地长得像是黑人——肤色浅,却是非洲人面相,头发也是——她从他那里往后退时,笑得咯咯响,她说:“你是克丽斯汀的那位吗?”

“我当然是。”他告诉她。

他把克丽斯汀一个人带到街角的酒馆时,的确感觉很像是她的那位。他喜欢她走路的样子——她穿了件新的褐色雨衣,领子竖起,围着她的面颊,根本不像是个妓女——他也喜欢在那间褐色的老屋里,她挨着他坐在那条皮长凳上,靠着墙,那个房间里的一切——就连照进来的灰尘飞舞的道道阳光——都似乎浸在啤酒中。

“哎,沃伦,”过了一会儿她说,同时在桌上转动着亮晶晶的杯子。“你想留下来再住一晚上吗?”

“嗯,不,我真的——问题是我付不起钱了。”

“哦,我不是指那个。”她说着又捏了一下他的手。“我不是指钱,我是说——你就留一晚上呗,因为我想让你留下来。”

一个年轻的妓女主动提出免费献身,不用别人来告诉他,这是作为男人取得的非凡成功。他甚至不需要《走向永生》[3]来告诉他这一点,不过他一直记得他让她的脸贴近自己的脸时,他有多么快就想起了那本小说。她让他感到有力量。“哦,那挺好的。”他嗡声嗡气地说,然后他吻了她。就在再次亲吻她之前,他说:“哦,真是太好了,克丽斯汀。”

整个下午,他们俩都一再使用“好”这个字。克丽斯汀似乎离不开他半步,除了时不时她得迅速地去照顾一下孩子。有一次,沃伦一个人在客厅时,她似乎听着小提琴的音乐,慢慢地做梦一般舞蹈着过来,就像电影中的女孩一样,倒在他怀里。还有一次,她在沙发上蜷着身子紧紧贴着他,她轻轻地为他低唱一首名叫“难以忘记”的流行歌曲,每次唱到歌名那个词时,她都明显地垂下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