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别集(第12/21页)
陈世修序《阳春集》在嘉祐三年(1058),欧阳修文集乃其长子发所编定,共一百五十三卷,熙宁五年(1072)七月编成。是年闰七月二十三日,欧阳修逝世,年六十六,谥曰文忠。故此集刊本时名曰《欧阳文忠公集》。此集北宋时原刊本已不可见,今所传者为南宋时复刻本,绍熙二年(1191)孙谦益校刊。其中三卷为《近体乐府》,庆元二年(1196)罗泌校定。罗泌称欧阳修词旧有《平山集》,此当是北宋时坊刻,今未有传本,亦未尝见于藏书家著录。《六一词》乃南宋时长沙坊刻本之题名,北宋时尚未有称某某词者。故罗泌跋中所述崔公度言“其间有误入六一词者” ,但谓冯延巳词有被误认为六一居士所作者,此“六一词” 犹非书名也。罗泌又云:“今观延巳之词,往往自与唐《花间集》、《尊前集》相混。” 此即疑崔公度所编不实也。然其下文又云:“而柳三变词亦杂《平山集》中。” 此则又因《平山集》中既有柳永词混入,亦可能有人以冯延巳词误作欧阳修词。罗泌此跋,于欧阳修词之真伪,疑信不决,故取“疑以传疑” 态度,此其慎也。
陈世修本,近人疑为伪讬。因序中称冯延巳为“外舍祖” ,以年代推之,不可能连为祖孙辈。夏承焘先生以为“外舍祖” 当释作“外家之远祖” ,故不能以此致疑。然夏先生以为陈书亦实有可疑之处,因序称冯延巳“与李江南有布衣之旧” ,而李昪为升州刺史时,延巳才十岁;李昪官参知政事时,延巳十七岁,故谓“其语失实” 。按夏氏此论,乃误以为“布衣” 指李昪,而陈世修本意实谓冯延巳以布衣受知于李昪耳。陆游《南唐书》谓延巳“以文雅称,白衣见烈祖,起家授秘书郎。” 可知陈序固未尝失实也。又夏氏既疑陈编为伪讬,因谓马令《南唐书》称延巳“著乐府百馀阕” ,故以为“陈编殆据此数而杂摭欧、李诸词实之。” 余则以为陈编非伪。马令《南唐书叙》撰于崇宁四年(1105),在陈世修编集之后四十馀年,在崔公度编集之后二十馀年,可知此乃马令据陈崔二本而言延巳有乐府百阕也。
或谓陈世修本称《阳春集》,崔公度本称《阳春录》,可知“阳春” 是冯延巳自题集名,若此二家俱出于自造,又何必书名雷同?余以为此正陈世修诡言之效也。陈序既暗示《阳春集》为延巳编集时原名,崔公度堕其术中,不敢改易,遂改“集” 为“录” ,以示二本区别,此亦张小泉、张小全之类也。欧阳发所编欧阳修文集,虽成于熙宁五年,恐至元丰中犹未刊版。柳永与欧阳修同时而先卒。在欧阳修身后,坊贾刻《平山集》而杂以柳词,亦甚易欺世。故崔公度得循陈世修之旧轨,取他人词讬之于冯延巳。然考之其所窜入者,又与陈世修本几乎完全相同,余因是而又疑崔本实据陈本而稍加增改者也。
今代所传《阳春集》共收词一百十九首。已见于《花间集》者凡十二首:温庭筠三首,韦庄三首,牛希济、薛昭蕴、孙光宪、顾夐、张泌、李珣各一首。《花间集序》作于蜀广政三年(940),其书专录西蜀、荆南诸诗人之作,不及南唐。其时延巳三十八岁,必曾见此书,岂能攘窃他人之工。此必陈世修窜入,自当剔出,还诸《花间集》。
见于《欧阳文忠公近体乐府》而经罗泌校注云“亦载《阳春录》” 者凡十六首。《近体乐府》编定时,欧阳修尚生存,极可能为亲自编定而假名于其子者。且其中有数首见于《乐府雅词》及《花庵词选》,皆以为欧阳修作。此两家选本皆精审。《乐府雅词》收欧阳修词多至八十三首,编者曾慥且云:“欧公一代儒家,风流自命。词章幼眇,世所矜式。当时小人或作艳曲,谬为公词,今悉删除。” 可见曾慥编集时尝郑重甄别,肯定其所取八十三首中无他人所作混入。故余以为此十六首亦当剔出,非冯延巳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