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铁(第18/32页)

利古斯提努斯有6个儿子和两个已出嫁的女儿,他想申请继续服役或晋升;根据他过去的出色表现,他被任命为第一军团的第一百人队队长。

罗马的军官团里有许多像利古斯提努斯这样的卓越人才,他们把从军作为终身的职业,绝不想跻身于统治阶级;他们的抱负就是在自己从事的这个有史以来第一次受人尊重,并可借以维生的职业中取得成功;有这样的军官团,罗马的疆界得以从大西洋扩张到高加索应是意料中事。无论罗马用了什么手法,它都把一个小城邦的武士精神转变成了真正的军事文化。那是一种全新的意识形态,为罗马社会各阶层所共有,但它却植根于并表现为一个单独的从属性专业群体的价值观。这个群体成员的生活在物质上绝非优越。尽管罗马军团是高效的作战机器,但战争仍然十分血腥和危险。百人队队长和军团战士一样和敌人近距离作战,经常是近身肉搏,他们把负伤视为自己所选择的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危险。比如,尤里乌斯·恺撒在写到他公元前57年在现代比利时的桑布尔河对内尔维人作战时,描述了如下的紧急时刻:

士兵们挤得太紧,无法放手搏斗,因为第十二军团的旗帜都集中在一个地方。第一批步兵队的所有百人队队长都已捐躯,旗手也牺牲了,旗帜不知所踪。在另一个步兵队中,几乎所有的百人队队长非死即伤,首席百人队队长塞克斯提乌斯·巴库卢斯(SextiusBaculus)那个勇猛过人的好汉浑身是伤。他伤得如此严重,连站都站不稳。

这是对军团战争淋漓尽致的写照。军营中的生活一成不变,要站岗,要劳动,按时开饭,按时洗澡——和距今100年前欧洲军营的生活完全一样;但一旦投入战斗,这样按部就班的生活一下被打乱,战士要面对一群挥舞着致命武器咆哮着冲上前来的敌人,他们须发蓬乱,可能脸上还涂着各色颜料,尘土满身,散发着竭力打斗造成的汗臭,同时也难掩心底的恐惧。无须多言,光这就令人信服地证明罗马的职业战士不是为了钱而从军的。他的价值观直到现代仍然为军人所奉行:为自己与众不同(男性特色鲜明)的生活方式而骄傲;注重自己在战友当中的名声;自豪于标志着事业成功的象征性标记;希望得到晋升;期冀光荣退伍,以及退伍后过上小康的生活。

随着帝国的扩大,军队也修改了招兵条例,开始招纳非意大利人,或是做军团战士,或是做骑兵,或是做轻型步兵附属部队;军事职业遂出现了多民族的特点。把军人们团结在一起的力量主要是对罗马的责任和义务。在对10位罗马战士生涯的一次调查中,他们的墓碑表明,他们都是在1世纪和2世纪期间在为帝国的征战中为国捐躯的。这次调查发现的结果令人吃惊:一个来自毛里塔尼亚(现代的摩洛哥)的骑兵死在哈德良长城上;奥古斯特第二军团的旗手出生于里昂,死在威尔士;第十双子军团的一位百人队长出生于博洛尼亚,在日尔曼条顿堡森林的惨败中战死;同一个军团的一个老兵出生于莱茵河上游附近,死在多瑙河边,现代的布加勒斯特;还有一个第二附属军团的战士出生于现代奥地利,死于埃及的亚历山大。显示罗马军团的战士来自五湖四海的殡葬记录中最感人的可能就是哈德良长城两头分别安置的两块墓碑了:一块是妻子的墓碑,另一块是她做军团战士的丈夫的墓碑;她是本地人,他却出生在罗马统治下的叙利亚。

然而,罗马军团作为常备军,是用来按部就班地建立帝国,而不是突飞猛进地推进扩张的。自罗马和迦太基的布匿战争开始,军团越来越频繁地远离本土在外作战,并接纳各个民族的人作为成员,其中许多人来自罗马向着帝国的方向发展初期的“蛮夷”地区。迦太基城是腓尼基人的殖民地,首次和罗马人发生冲突适值罗马在和周围意大利各国的交战中摧枯拉朽,一路向南,兵临西西里,那是迦太基心目中自己的势力范围;同时,罗马和迦太基的敌人皮洛士的冲突大大削弱了皮洛士在西西里岛上的力量。公元前265年,罗马和迦太基两强相遇,争夺对西西里的统治权,在海上和陆上都开辟了战场,战局迅速扩大,直到迦太基人被迫认输,罗马确立了对西西里岛西部的控制。至此,罗马的海外帝国雏形初具。接下来,罗马又把科西嘉岛和撒丁岛收入囊中,并开始试图进入高卢人的土地,与此同时,迦太基则沿西班牙的地中海海岸征讨和罗马结盟的城邦,以此来反击罗马的扩张。公元前219年的萨贡托之围再次挑起了战火;战争持续了17年,最后迦太基战败,但罗马人也险些崩溃。战后,罗马登上了地中海地区霸主的宝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