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铁(第20/32页)
至此,罗马帝国在西方的领土几乎已经达到全盛时期的规模,在非洲和近东也接近顶点,只有中东还有可供征服的土地,但那里的帕提亚和波斯两国对罗马仍有抵抗之力。然而,帝国扩张一路奏凯,反而打乱了国内的社会和政治秩序。招兵无休无止,特别是招募被纳入罗马统治下,却没有获得公民特权的意大利人;执政官每年征战归来,越来越自恃有功而向罗马的护民官索取金钱和权力。这些使罗马军团的招募制度和民选政府制度日益过时。公元前2世纪末,格拉古兄弟企图减少穷兵黩武造成的负担,并削弱军方的独立性,这预示了麻烦将至。公元前90年,问题严重起来,非公民的意大利人起来反抗对他们征兵,直到得到了全部公民权后才平息下去。然而,保证军团兵员充足仍然是难以解决的困难,尽管在公元前1世纪末,马略开始接受来自最低阶级的志愿兵,等于是废除了有财产才能成为战士这条古老的规定。矛盾的是,这一措施更加剧了在外征战的执政官和罗马政治阶级的冲突,因为它使得没有土地的军团战士更加紧跟军队的统帅,把自己的利益寄托在统帅身上(特别是如果统帅像马略那样,许诺给立下战功的战士奖励土地),于是进一步加强了将军对抗元老院和护民官的力量。
恺撒完成了对高卢的征服之际,也是危机爆发之时。他要求延长统帅任期,却被元老院拒绝,于是他带领第13军团离开了所属的省份前往罗马。按法律规定,他的统帅权一出省即告无效,所以他率军进入罗马等于是造反。由于元老院得到了一些军团和将领的支持,其中最著名的是庞培,所以对恺撒的叛乱还是有镇压之力的。内战打了7年(公元前50—前44年),作战地点远至西班牙、埃及和非洲。最终恺撒赢得了内战的胜利,却死于暗杀;暗杀他的人中有坚持原则、反对独裁的人,也有对他心存私怨的人。接下来为了争夺权力,内战重起,恺撒的养子屋大维力克群雄,从中胜出;公元前27年,对他唯命是从的元老院在已经颁给他的皇帝头衔[虽然名义上是“第一公民”(Princeps)]上又加上了奥古斯都的称号。自那时起,共和国名存实亡,罗马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成了帝国。
罗马排他性的选民阶级已经不再具有代表性,企图通过这个阶级的竞争性政治来统治一个军事国家必然问题丛生,但帝国制度就解决了这类问题。首先解决的是军队的问题。奥古斯都看到,内战造成军队编制膨胀,多达50万人,其中很多人不过是追随互相竞争的不同将领的投机分子;于是他大刀阔斧地裁军减员,只保留28个军团的兵力。为保证中央政府的安全,防止再次发生恺撒式的叛乱,他创立了禁卫队(Praetorian Guard)专门卫戍罗马。野战军基本上部署在边界地区。重兵集结地包括与日耳曼隔河相望的莱茵河下游——当时已经能够感受到来自日耳曼的压力,还有同样饱受野蛮人袭扰的多瑙河上游地区以及叙利亚。在西班牙、非洲和埃及驻扎的守军人数较少。奥古斯都采取的另一个同样重要的举措是修改了兵役制的基础。早已名存实亡的民兵义务被正式废除,军团成为依靠募兵的职业军队。公民有入伍优先权,但合格的非公民一旦被招募即获得公民权利;服役期为15年(实际上经常是20年),其间战士不准结婚,虽然在扎营的地方自然而然会有男欢女爱、生儿育女的情况发生,尽管是不合法的。饷金数目固定,按时发放,战士退役后可领取退役金,足够维生。退役金制度对正在服役的战士来说是一种动力,鼓励他们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支付退役金所需的巨额资金则通过精算法计算后,以赋税的方法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