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由女人见证之年代(第44/48页)

而20世纪90年代的下岗女工们之权利意识则提高多了。普遍的她们,最初总想讨个公平的说法。她们开始懂得,即使和国家之间,也是可以大小猫三五只地算算究竟谁欠谁的。账是允许一笔勾销的,道理却非摆清楚不可。摆不清楚,什么厂长局长以及更大的官儿,日子也许就不太消停。

或许,有人会反对我的观点,认为这恰恰证明她们的觉悟太低,认为她们还应该像20世纪50年代的妇女们那样才可爱。

但是试问,如果没有她们这种起码的权利意识的提高,国家的责任意识又怎么会提高?公仆们的责任意识又怎么会提高?起码,公民们权利意识的提高,对于国家及公仆责任意识的加强是有促进作用的。

而在一个法制健全的时代,国家和它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应该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既维护国家的权利,也要同样维护公民的权利。二者中的任何一方损害了另一方的权利,另一方都有充分的理由在原告席上郑重起诉。

当然,20世纪90年代的下岗女工们,不但权利意识提高了,体谅国家难境的理性程度也普遍地大大地提高了。所以,她们中并没有多少人真的和自己的工厂和国家斤斤计较地纠缠不休。她们委屈,恰恰证明她们是人,而非是一时可用一时可弃的无意识的生产资料。她们发牢骚,乃因她们有种种意识。倘她们竟愤怒了,那么一定主要是由于当官儿的人们缺乏设身处地的体恤心肠,置身事外而官腔十足,对她们的思想安抚工作没有做好、做细、做到家。甚至,根本就不曾做不想做。

故据我看来,20世纪90年代下岗女工们的觉悟,不是太低,而是很高。高得很可贵,亦很可爱。尤其她们中许多人下岗后另谋职业埋头苦干之精神,实在值得全社会钦佩和尊敬。她们以她们的可贵和可爱,保障了社会的安定。

在时代的发展中,往往付出许多方面的重大的牺牲。其时,那牺牲意味着数以千万计人民的起码的社会保障。

20世纪90年代的下岗女工们,既能意识到这一规律的无奈性,又能顽强地与这一冷酷的规律做竭尽全力的较量。对于她们中的许多人而言,乃是人生的最后一搏。为了家庭,为了儿女,为了自己晚年的生活,她们毫无退路,只有一搏。而她们又几乎到了原本可以不再搏、可以轻松卸却许多女性责任的年龄。

她们使20世纪90年代的女性话题具有了一种异常凝重的、悲壮的色彩。

与此凝重的、悲壮的色彩相比,20世纪90年代的卖淫话题显示出了本时代的大的尴尬性。这是“中国综合征”的临床特征。

当然,许多国家都有妓女。妓女的存在,似乎并不影响那些国家的强盛。

但许多国家都不约而同地承认——妓女现象乃是社会的疮疤。

中国曾一度没有。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有了,至90年代便多起来。

我们无须讨论为什么会有,这是讨论不出个结果的。即使由某社会学权威下了等于真理的结论,结论本身对社会的卫生也没多大意义。

倒是简略分析一下20世纪90年代的卖淫现象,与旧中国的妓女、与历史中的妓女现象有什么区别,对此社会疮疤或许还有丁点儿价值。

林语堂曾著过一篇短文《妓女与妾》。

通过这篇短文看得出,林氏是颇赞成男人纳妾的。他认为已婚的男人为了贪恋另一个女子的姿色而离婚,倒莫不如说服她干脆做自己的小老婆。他的逻辑是纳妾总归比离婚好。离婚意味着将妻子逐出家门,纳妾只不过是将另一女子迎入家门。凭男人决定女人命运的权利,论资排辈了,妻妾是可以相安无事的。他认为某女子既想长久依赖某有妇之夫,那么委曲求全而做妾,是相当明智的。他暧昧地表示,他颇认同辜鸿铭“一只茶壶配四只茶杯”的完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