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近代民族主义思潮中的国家认同(第11/19页)
从这个意义上,梁启超可以说是中国的马基雅维利。他将政治与道德分离,又把它们结合起来。他在政治的模具中重铸美德,以政治美德为核心,希望建立一个法国式的国民信仰。梁启超所设想的共同体区别于传统儒家以仁为中心的道德理想国,也与社群主义具有公共善的城邦世界不同,它既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又是一个道德共同体,确切地说,是一个以政治美德为中心、以国民信仰为纽带的政治伦理共同体。这表明,梁启超的自由民族主义,虽然广采百家,但从其核心理念而言,更接近西方共和主义的“公民共和国”理想,而与现代自由主义的“程序共和国”有所隔阂。
3.个人与群体
在国民共同体中,个人与群体的关系如何?作为一个自由民族主义的先驱,在梁启超的论述中,是以国家为本位,还是以个人为本位?至今为止关于梁启超的研究中对于这一点意见是比较分歧的。[48]然而,这一问题的理论前提,假设了一种化约主义和主体论的立场,那么,在梁启超的思想中,是否有这样的理论预设呢?他是如何理解和阐释个人与群体、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的呢?
个人主义的出现是一个现代性的事件,它是传统社会中社群主义瓦解的历史产物。按照奥克肖特(Michael Oakeshott)的研究,人类共同体的政治道德有三种模式:社群主义、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前现代社会是一个社群主义的社会,每个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取决于在共同体中的位置,社群与个人之间存在着一种互为主体的互动。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都是现代才出现的历史现象,它们都是以欧洲思想中特有的本位论为后设条件的。在中世纪,上帝是世间万物的本位,经过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个体渐渐替代上帝成为世界的主人,占据了本位,于是就有了个人主义;而集体主义不过是对个人本位的反弹,是反个体的集体本位主义,它与传统的社群主义中和谐的群己关系是很不同的。[49]在欧洲,既然个人主义是从社群主义中蜕变而来,在其早期便依然带有社群主义的历史痕迹。罗伯特·贝拉(Robert N.Betlah)在其名著《心灵的习性》(Habits of the Heart)中说,欧洲早期的个人主义受到古典共和主义和基督教传统的很大影响,将个人的自主性置于道德与宗教责任的背景之下。它与霍布斯、洛克开始的后来发展为功利主义的本体论的个人主义是很不同的。[50]简单地说,早期的个人主义是一种非个人本位的个人主义,受到了传统的社群主义的浸染;而从霍布斯、洛克那里发展出来的个人本位的个人主义,如今在现代社会占据主流地位,用麦克弗森的话说,是一种“占有性的个人主义”。[51]
就像欧洲早期的情况那样,晚清的启蒙思想家们,无论是严复还是梁启超,他们所接受和传播的都不是这种个人本体论的个人主义,而是受到社群主义影响的个人主义。这样的个人主义并不构成民族国家的对立面,相反,近代中国的个人主义,与近代的民族主义几乎同时诞生,二者在一开始并不存在后来所具有的那种冲突和紧张关系,它们是早期中国现代化的同一个过程。[52]刘禾在分析现代中国的个人主义话语时指出:
个人必须首先从他所在的家族、宗族或其它传统关系中“解放”出来,以便使国家获得对个人的直接、无中介的所有权。在现代中国历史上,个人主义话语恰好扮演着这样一个“解放者”的角色。[53]
在晚清,个人的解放与民族国家的建构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关系,问题不在于是国家本位还是个人本位,而是所谓的“群己界限”,群体与个人在同一个共同体结构中究竟如何和谐互动。张灏引述西方学者的观点说,西方国民的观念中包含一个两重性的自我:个人的自我和社会的自我,他既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又是一个社会人。张灏认为,西方国民观念中的这一紧张性在梁启超思想中并不存在,因为“集体主义是梁国民思想表现出来的一个重要特征,新民的社会的自我几乎完全掩盖了个人的自我”。[54]张灏的前半个判断是正确的:在梁启超的国民观念中,并不存在西方那种个人与社会的紧张性。但后半个判断认为这是由于社会自我压倒了个人自我的缘故,似乎有重新讨论的必要。我们发现,无论是《新民说》时期,还是在此之前,到处都可以看到类似这样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