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近代民族主义思潮中的国家认同(第9/19页)

2.政治美德为核心的国民共同体

现在我们来具体讨论,梁启超的民族主义究竟具体何指。按照张佛泉的详细考订,对于nationalism这一概念,梁启超先后并同时用过三个译名:国家主义、国民主义和民族主义。张佛泉特别指出:“最值得注意者,即此三个译名,竟渐渐取得其个别含义,而其微妙处,不仅为nationalism一字所不能表达,且已不能以适当名词再译回中文。”在梁启超的用语中,国家主义渐渐地含有“国家至上”、“一切以国家为重”的意味,特别是1903年以后;国民主义则主要强调国民之自立自主精神,而民族主义一词的重心落在联合国内各个民族,一致对付外来之帝国主义。梁启超最注重的是国家主义和国民主义。[33]

我们先来研究《新民说》时期梁启超的国民主义。如前所述,梁启超的民族主义思想,最重要的来源之一是伯伦知理,按照伯氏的“国家有机体论”,国家乃是一个有生命的生物体,有其独立的意志和精神。它与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不同,并不认为国家是实现个人权利的工具,而是认为它自身就是目的。伯氏认为,近代的“国家”与“国民”乃一枚角币之两面,互为表里。国民这个词在德文中是Volk,英文中无此对应词,只能翻译为nation,对应中文,梁启超将它翻译为“国民”。与Volk相对应的德文词是Nation,英译为people,梁翻译为“族民”。国民与族民,是两个很不相同的概念,梁启超说:“群族而居,自成风俗者,谓之部民,有国家思想能自布政治者,谓之国民。”[34]族民是一个文化和历史学的名词,以血统、语言、习俗等自然因素为依归;国民则是一个政治学的名词,它与现代国家密切相关,是政治建构的产物。仅仅有民族或族民这些自然要素,还不足以构成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有一种建国的自觉,这样族民才能转化为国民,民族才能转化为国家。特别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国民,并非公民(citizen),它不是像后者那样具有独立身份的个体,而常常针对国民的总体而言,是一个集合概念。[35]在这一点上,伯伦知理与卢梭是相当接近的,因此,梁启超的思想可以同时兼容二者。

由于伯氏的国家有机体将国民与国家看作互为表里的同一性对象,就有可能从其理论中得出两个完全相反的结论,一个是引入卢梭的人民主权论,从而强调国民的自主性;另一个是侧重国家的自在目的,从而成为黑格尔式的国家至上论。梁启超最早走的是第一条路,他将卢梭与伯伦知理结合起来,从国民的自主性出发铸造中国的民族主义。1899年,他在《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前途》一文中,区别了现代的国民与传统的国家:

国家者,以国为一家私产之称也。——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36]

同年,他在《爱国论》中将国民置于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的基础上:

国者何?积民而成也。国政者何?民自治其事也。爱国者何?民自爱其身也,故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37]

既然现代国家的建立和强盛是以国民的自主、自由和能力为基础,那么梁氏民族主义的重心从一开始就定位在国民身上,从国民到新民,于是便有了著名的《新民说》。国民既是特定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又是民族国家的主权整体。国民的塑造既是国家的塑造,也是民主的塑造。正如张灏已经指出的那样:梁启超的民族主义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政治的整合、政治的参与和政治的合法化,因此他的“民族国家思想涉及到国民思想,民族主义与民主化密不可分”。[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