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6/12页)
“我没有上过大学,先生。”
伯里特遗憾地摇摇头,解释说《纽约时报》的所有送稿生都必须是大学毕业生,并且说现在被雇用的有些送稿生甚至有硕士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
这个高个子的军士突然戏剧性地站起来说:“先生们,我把教育的本质看作是通过引进新观念来启迪头脑!”《纽约时报》的这两个人事专家惊奇地无声地看着他。他继续说:“是的,我不是大学毕业生,但我是精通文学的和善于表达的,我生活在观念的王国。”
“是的,”伯里特打断他说,“我们能看到你这样做,但你不能靠一个送稿生一周27美元的薪水在纽约生活。”
“给我一个机会。”他自信地说。伯里特决定雇用他。在几年内他从送稿生上升为职员,然后又上升为记者,不久成为报社最优秀的记者之一。他就是麦坎德利什·菲利普。
但在桑德·瓦诺克尔的事例中,情况就不同了。他不是被雇用来当送稿生,而是当记者,在许多方面都比麦坎德利什·菲利普在《纽约时报》开始时有更大优势。送稿生的工作是去掉稿子上的糨糊点,在技术上搜集证据,外出为文字编辑和加工改写编辑买咖啡,还为送稿生的主管人买一品脱褐麦啤酒。主管人是一个白头发的、结实的、面色红润的人,叫斯蒂夫·莫兰,他夜里对褐麦啤酒的消耗是《纽约时报》的一个没有先例的传奇。在斯蒂夫·莫兰不当班时,送稿生们开始被一个叫萨姆·索罗维兹的粗暴的小个子所监管,他有四英尺11英寸高,像是一个气愤的赛马骑师,他对在时报广场酒吧碰到的每个女人都是这样介绍自己为赛马骑师。傍晚在斯蒂夫·莫兰手下工作,或夜里在索罗维兹手下工作,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结果许多送稿生都一心想逃脱他们的灾害,拼命去写作。他们写得甚至比普鲁斯特都多,他们整个晚上都待在新闻编辑部里,借来一个记者的打字机,写一篇“时报话题”,或为《纽约时报》的旅行部或星期天的《时报杂志》写一段东西,或者写任何能成为铅字的东西,送给理査德·伯里特作为“创新的”一个事例。伯里特总是说这是伟大的《纽约时报》记者的标志。这就是几十个送稿生进入了记者队伍的原因。
但对于一个已经进入队伍的年轻记者如桑德·瓦诺克尔来说,展示这种“首创精神”可能是一种不利条件,或者说至少在20世纪50年代是这样的。那时城市版主任和他的助理编辑都是传统主义者,经常把年轻人的首创精神误解为一种不听话或莽撞的信号,或者是一种想从更老更有价值的《纽约时报》记者那里夺走报道权的欲望——特别是在没有多少报道可供采访的日子里。年轻的记者应该坐在靠新闻编辑部后面的桌子上,排队等着。有时城市版助理编辑会转回来,要他重写一篇三段话的宣传新闻稿,也有时记者会从新闻编辑部的麦克风里听到喊他的名字,这意味着他要么到城市组报到,承担办公室之外的某个小任务(“瓦诺克尔先生,请去城市组”),要么他待在桌边等着接来自一个要举行葬礼的家庭的内线电话(“瓦诺克尔先生,请接讣告”)。不像那些至少在工作时间很忙的送稿生,年轻的记者会坐在那里干等着。
偶尔他们会被指派去接替或协助“东边棚屋”或“西边棚屋”的一位老街区记者——这两个所谓的“棚屋”是邻近中曼哈顿的两个主要警区的两座大楼里的两个公寓,第一个在东五十一大街上,另一个在西五十四大街上;或者会被安排到布鲁克林的棚屋,或从纽约市警察局总部穿过大街到曼哈顿商业区的一个棚屋。这种任务主要是从窗户上向外看看警区有没有什么“活动”,或者听听安置在记者棚屋里的消防局的铃声密码装置。这装置定期地以特别的节律发出当当声,显示出在纽约市某个地方刚刚报案的火灾的确切地点。所有老街区记者心里都知道消防员的铃声密码。他们能在听到铃声一秒钟内说出火灾能有多大,火灾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值得采访——这个决定既受火灾的规模,也受记者们玩牌进程的影响。各家报纸都安排人全天承担棚屋的任务,棚屋实际上像男士的俱乐部。全日制的街区记者在整个工作时间都待在某个棚屋里,直到一次四级的大火或黑社会凶杀案或一次骚乱要求他们暂时离开,去搜集必要的信息,用电话把它通知给新闻编辑部的加工改写编辑,然后回到棚屋里继续玩牌。街区记者本人并不写报道。这些记者喜欢棚屋里的生活:它像是对妻子和城市版主任的躲避;对于一个喜欢玩牌并且不介意不停的铃声的老记者来说,这是一个理想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