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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向卡特利奇问起他对“混种”的观点,有时发生在他外出旅行时,他回答说这个题目根本不是他眼下主要关心的事情。他以一种戏谑的自信口气说,他关心的是自己的女儿想嫁给一个他并不喜欢的白种男人(她的确嫁给了那个男人,现在离婚了)。特纳·卡特利奇,没等发问就会预见到问题所在,从而避免轻率。他把民权运动的所有方面都视为极为重要的,以致不会和那些老是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的人严肃地讨论。甚至在报社里,卡特利奇也极力保留自己私下的想法,有时会幽默地避开一个尖锐的问题,有时像是漠不关心——就像他在这天下午做的那样,坐在会议室里听两个年轻的南方人丹尼尔和西顿用文雅的声音讨论密西西比最近发生的暴行。一直听到这一天的会议结束,丹尼尔对准备离去的编辑们说:“谢谢,先生们。”

卡特利奇已经有40年没有在密西西比生活了。现在他是一个纽约人,沉溺于最成功的南方人很快能适应的甜蜜的都市生活:光顾更好的餐馆,知道所有招待领班的名字,居住在东区的一座豪华大公寓里。在纽约东区,正是主张种族隔离的纽约的地主们,已经把种族隔离训练成为一种优美、文雅的艺术。卡特利奇的第二次婚姻,娶了一个他九年前在旧金山的一次编辑大会上认识的富有、有吸引力的新奥尔良寡妇,这次婚姻是幸福的。他现在一年挣十万美元,有一个广泛而有趣的朋友圈。他不是一个大名人,而且他也不希望成为大名人,宁愿在公司范围内起作用,但他的名字在美国的每个新闻编辑部里都是人尽皆知的,他得到了纽约和华盛顿最有权力的政治家的尊敬和某种程度的敬畏。65岁时,在达到这个年龄之前,他就实现了他年轻时最奇异的梦想,而且在这个环境恶劣的城市,这个被他一位从密西西比迁过来的年轻朋友——威利·莫里斯称为“大洞”的地方,他已找到了归属感。

但在感情上,卡特利奇仍然是个南方人。喝酒时他说的话仍然带有浓重的南方口音。每当深夜他会想起在南方的日子,竟然达到了多愁善感的程度,甚至有点天真浪漫。他还记得那个农场,他交过的黑人和白人朋友。那个农场在密西西比中部的红土丘乡下,在奈斯霍巴县,是按一个印第安人部落取名的,但现在这个地方之所以更为知名,是因为1964年在这个地方,在一条偏僻的乡村道路上,有三个年轻的民权工作者——迈克尔·施沃纳、安德鲁·古德曼、詹姆斯·钱尼——在一次三K党的密谋中被一个个地杀害了。按中央情报局的说法,这次密谋牵涉到奈斯霍巴县的首席副治安官。

卡特利奇孩提时所知道的南方同他现在在他的报纸上读到的南方很少有相似之处——正如他不愿承认的,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新闻界的过错。记者们专注于一个个孤立的事件,正在进行中的对抗,合适出版的新闻。他们把历史的视角留给了别人,他们把这些地方的愉快方面留给了那些还没有遇到混乱和新闻报道的人的记忆里。这些人像卡特利奇一样,他们的南方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现在之所以想起南方,只是因一个熟悉的词“奈斯霍巴”突然从报纸上跳到他的眼前,唤起了他的记忆,或者刊登了一个事实或一个名字同他头脑里的密西西比有关。

例如,这天早晨的《纽约时报》刊登了汉森·鲍德温的一篇军事文章,提到内森·贝德福德·福里斯特将军。福里斯特是南方邦联军的一个骑兵军官,1865年拼命保卫塞尔马,抵御9000名进行掠夺的联邦士兵的入侵,包括一群黑人。尽管福里斯特失败了,但他在南方腹地仍然受到尊敬,是成千上万南方小伙子心目中的英雄之一。他们的英雄还有詹姆斯·G.克拉克,他在1965年是塞尔马县治安官,是该县种族隔离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