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扣(第33/49页)

当梁山伯与祝英台在私塾中为女子地位而辩,当梁山伯发现祝英台耳上穿了孔时,他们的同窗书友,便在旁起个哄——这样,又是一出戏了。并没有“化蝶”的福分。

十二少的母亲来看了,堂堂阔少,自食其力?真是丢人现眼。母亲气病了。父亲眼看不成气候,又闻得他深染烟霞癖……

托人辗转相劝:“你才廿四岁……”多有力的罪证!

是的,一个大好青年,廿四岁。

戒了鸦片,与烟花女子分手了,回去还有一家子热诚的欢迎,既往不咎,脱胎重生。

廿四岁。才这么年青。往前瞧,一片锦绣。十二少对着这公共的镜屏,背后人声鼎沸,喧嚣纷纭,一切都淡出了。他一壁落妆,抹去脂粉,细看一张憔悴得不成人样的脸,自己都认不出来,那曾经一度的风华。

一个人要回头,总是晓得这样想:也不是错,美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永远在心头上的——不过,也差不多过完了。

无从开口。

在十二少小小的居停,中环摆花街一幢唐楼的三楼,如花水葱似的手,正在搓着面粉团,她正学习一下,怎样弄一锅汤圆。捏出一小粒一小粒的粉团,然后一粒粉团包一粒片糖馅。圆是不怎么圆,怎么搓都不圆。有时,片糖的方角,竟会掺了出来,于是可以预料得到,不消一刻,糖在沸水中溶了,便缓缓地漏掉,混在水中。糖的芳踪,杳不可寻,那汤圆,成了一个空心的物体,在水中漂漾。

十二少刚刚开了口。

如花听了,好像并不真切。她只管搓她的汤圆,一个汤圆,来回往返地,恨不得碎尸万段,谁知它又那么黏腻,糖也半溶了,在手心,一切都混淆,渐渐地变成黯灰色的白粉团。良久良久。依旧是一颗汤圆。横看竖看,都可算是汤圆。但,却不可以吃了。煮都不用煮,已知吃都不必吃。

“振邦,你不要我啦?”

十二少霍地起来,自身后把如花紧紧搂住,那么紧,没命地吻她。好好的一整盘干面粉被撞翻,撒了两个人半身。

如花蓦地转过来,狠狠地掴了他一记。狠的只是心,但因挣扎得不如意,打上去力道不足。十二少不加阻止。如花把他的衣衫撕了又扯,揉成残团。泪落如雨,脸上胭脂、水粉汇成红流。两个人,不知如何,化成一堆粉,化成不像样的汤圆——但,终于不能团圆。大家都十分明白。

如花后来说:

“来,我陪你抽最后一盅!”又补充:“你回去,那是应该的。”

这盏烟灯今儿特别地暗,如花添了点油,眼看它变得闪烁饱满,才为十二少烧几个烟泡,烟签上的鸦片软软溶溶,险险流曳。好好通一通烟枪。如花吩咐:

“三天之后,你来倚红找我一趟。一切像我们初会的第一天。穿最好的衣服,带最好的笑容,我们重新温习一遍。即使分手了,都留一个好印象。”

当下两人都极力避免离情别绪,只储蓄到三天之后。

三月八日黄昏,如花收拾好她寨中房间的一张铜床,那是十二少的重礼,备了酒菜,专心一致等待男人。不过是分手,通常一男一女,无缘结合,便是分手,十分平常。也不是惊天动地冤情,没有排山倒海恨意。如花仔细思量一遍,不晓得败在什么手上——其实,也是晓得的。

她并非高手,料不到如此低能。

从此擦身而过,一切擦身而过。

她也穿上最好的衣服,浅粉红色宽身旗袍,小鸡翼袖,领口袖口襟上绲了紫跟桃红双绲条。整个人,像五瓣的桃花。

然后细细地用刨花胶把头发拢好,挑了几根刘海,漫不经心地洒下来,直刺到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