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战后时代的霸权合作(第19/25页)

艾森豪威尔总统:是的。总统当然被赋予某种权力,以对国家财富分配的所有领域进行干预。我认为联邦政府不会轻易地扰乱我国的经济,除非它不得不这样做。另一方面,我相信对我国商业关心的人,管理油轮运输线的人,石油生产者以及其他所有机构,包括那些负责财富分配的部门,都应该从我们的长远利益着想。当然,它们需要一个经济上没有麻烦的、健康的欧洲。……目前所有运往欧洲的石油都必须保持在这样一个数量上,即在发挥我们最大能力的情况下,装满我们所运送的每一艘油轮。而如果我们没有这么做,那么我们就必须按照这种方式去采取行动,首先,我要说的是,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将把我们的设备和其他东西转移到其他地区。我们必须这么去做(Public Papers of the President, 1957, p.124)。

在联邦政府仅仅只是隐含着要采取行动的威胁下,得克萨斯铁路委员会立刻在3月增加了它的石油生产量,每日产量比2月的数字多了23.7万桶,与苏伊士运河危机前的水平相比,每日多了38万桶。国际大企业纷纷对此表示赞赏,而各独立公司现在也愿意这样去做,因为在当年的头2个月,存货减少了,而价格也上升了(Oil and Gas Journal, February 25, 1957, p.78)。

一旦产量增加,危机很快就烟消云散了。随着更多的墨西哥湾石油的运到,欧洲从2月起已不用消耗库存石油,最终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冬天;油轮运输计划于1957年4月18日取消,而中东紧急委员会以及它在欧洲的伙伴组织到5月也终止了活动(OEEC, 1958, p.38)。

《石油紧急提价计划》显示了霸权合作的最高峰。美国不但能制止英国、法国和以色列对埃及的入侵,而且在该事件后,能说服欧洲各国政府在石油分配上作出决定。美国利用自己石油公司的油轮船队以及国内并不使用的石油储备,为欧洲度过冬天提供充足的石油。从1956年12月开始,美国政府与其跨国公司之间,美国与欧洲各公司之间,美国与欧洲政府之间的政策协调就相对比较顺利了。美国掌握着庞大的资源可以用于再分配,因而能将从欧洲获得的敬重向外扩展;作为代价,美国对自己的石油生产安排作出了调整。

不过,这些调整措施遇到了国内石油生产商和它们的政治盟友的反对。正如《英美石油协定》所表现出来的,既非外国政府也不是主要的国际石油公司,而是国内因素构成联邦政府计划的主要障碍。联邦政府的协调政策非常难以实现,以至于不得不作出要采取激烈行动的威胁才能达到想要达到的目标;相比起来,美国与欧洲的协调就容易得多。由此看来,解决相互依赖问题并在国外进行成功的合作,需要政府在国内有果敢的政治行动。

强制性石油进口配额计划(1959—1973年)

美国在1948年到1957年间的原油进口几乎增加了3倍,从而导致国内石油工业界、煤炭生产商以及矿业组织提出保护的要求。1957年,艾森豪威尔政府制定了一个自愿石油进口控制计划,但这很快证明是行不通的。1959年3月,根据1954年的《贸易协议扩展法案》发布了一个总统文告,决定建立一个强制性配额计划,该计划按照一套由内政部石油进口部门制定的更复杂的条例来实施。这项计划直到1973年仍然有效,它将国内石油价格提高到超过世界石油市场价格的水平,从而鼓励美国国内的生产而不鼓励进口,结果1959年到1970年间的进口比起之前的11年,增长非常缓慢。进口石油在1948年占国内总需求的2.4%,1959年占16.5%,而1970年则占21.9%(Bohi and Russell, 1978,表2-1,pp.22—23)。

不过,1970年后,美国国内生产下降,而需求则继续增加。虽然配额计划经常由于例外而有漏洞,但1970年后,这种例外戏剧性地增加了,因为管理者放松了控制以防止出现供应短缺,或者在国内通胀时期出现价格猛涨。到1973年,国内需求的35.5%来自于进口石油。当年4月,强制性石油进口计划被许可证制度取代,进口许可证费用非常便宜,因而“到1973年初,石油进口已恢复到1957年前的状态”(Kalt, 1981, p.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