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理性选择与功能的解释(第2/11页)
[要理解外交政策]我们需要把自己置于政治家的地位,设身处地地去考虑他们在特定环境下所遇到的某种外交难题,我们要问自己,政治家可能面临哪些可供选择的途径,……以及在这种既定环境下,政治家可能会选择哪一个理性的解决途径。只有将理性的假设与实际的事实及其后果放在一起做检验,才能赋予国际政治事实以意义,才会使一种政治理论成为可能(Morgenthau, 1948/1966, p.5)。
制度主义者关于行为者行为的模型并不是很明确的,因为他们对“自身利益”及其变化持有很复杂的观念。不幸的是,这种模棱两可导致了共同的信仰,因为他们相信合作的可能性,所以他们必须偷用关于行为动机的理想主义(空想)假设。批评者由此会指出,在一些强调制度在促进合作进步意义的论著中,存在理想主义式的假设或者模棱两可的东西,他们因此批驳这些理论实际上是建立在关于人民和国家的错误观念基础上的。
通过采用现实主义关于理性的利己主义的模型,我上面的论证预先提出了制度主义者的这个缺陷。在本章和下一章,我和现实主义者一样假设行为者是理性的、利己主义的。我想指出的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并不必然就会得出现实主义那种独有的关于合作的悲观主义论调。我试图显示现实主义关于世界政治的基本假设与制度化的安排协议是有联系的,这些制度化的协议包括规则和原则,它们促进着合作的进步。一旦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我们的论证,那么我们可以通过放宽关键的理性和利己主义的假设,考虑到有限理性、偏好变化以及移情对国家行为的影响,从而对我们的论证进行改造和修正。
一对一囚徒困境博弈与集体行动问题
对合作困难性的最好描述,不是通过完全冲突的博弈(其中纷争的出现是由于利益的结构所决定的)或者本质上合作性的博弈(其中只有戏剧性的坏运气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阻止着合作),而是通过托马斯·谢林所谓的“混合动机博弈”(mixed motive games)来描述的,这种博弈是由一组“互相依赖和冲突,以及伙伴和竞争关系”刻画的(Schelling, 1960/1980, p.89)。在这种博弈状态中,两个博弈者可以通过相互的合作获得收益,但是每一个博弈者都可能从欺骗行为也即背叛行为中获得比其对手更多的收益。[1]
一些混合动机的博弈已经被认定是与世界政治中的现象有关的(Snyder and Diesing, 1977; Snidal, 1981; Oye, 1983b; Stein, 1983)。特别有意义的是众所周知的囚徒困境博弈,因为这个博弈说明了在某种条件下,理性的个体发现它们自己是不能达到一个帕累托最优解决方案的,尽管在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汇聚。不是世界政治或者国际政治经济中的所有形势都可以采取囚徒困境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大部分是如此的,由囚徒困境所提出的问题对本书讨论的合作与纷争问题是关键性的(Taylor, 1976)。
囚徒困境说的是两个合伙犯罪的人被地方检察官隔离审判的故事。每个罪犯都知道如果两个人都拒不坦白的话,地方检察官只有有限的证据判他们很轻的罪行,每个人只能判30天监禁。如果每个人都坦白的话,他们每个人将被判一年的刑期。这种可能的情况似乎使两个人都有不坦白的激励机制,除非聪明的检察官许诺,如果一个人坦白而另外一个人抗拒的话,坦白的罪犯将不予起诉,而其同伴因为抗拒则予以5年刑期的严惩。
当检察官作出这种许诺时,每个罪犯都认识到,在狭隘的自身利益基础上,不管其同伴做什么,他都应该坦白。如果他的同伴也坦白的话,他的坦白至少可以使自己免于5年严厉惩罚,而如果他的同伙拒绝坦白的话,他自己的坦白可以使自己免于获得任何惩罚而不是被判很轻的罪行。由于这种估算的结果,我们就被迫得出这样的结论,两个理性的关心自身利益的个体在这种形势下都将会坦白,从而都会被判刑,而这两个人本来可以通过相互合作(不坦白)以及阻碍检察官行动的方法而不被判刑的。这就导致不与另外一个同伴合作的战略(向检察官坦白)似乎成了博弈者的优势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