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11/12页)

我以为有何小嫚,怪胎的角色就轮不上我了。

少俊的漂亮跟他的浅薄都像女人,俗气也像女人。俗来自民间,民间就是接地气,所以俗气代表着生命力,不俗的人往往魂比肉体活跃,等于半死的。我根据郝淑雯正叙述的那个少俊写下他们短暂俗气充满生命力的情史。他们当时都是排级干部,可以公开谈恋爱,但偷情味道更好,偷得那个情胆包天、无法无天哟!那时恰好少俊的同屋回重庆探亲二十天,他们每一夜都不放过,睡眠都戒掉了。少俊的房间在二楼走廊最尽头,好一个大胆的郝淑雯,不仅得蹑手蹑脚爬上嘎吱作响的朽木楼梯,还得走过整条哼唧不断的蚁蛀走廊,再推开吱扭如胡琴独奏的老木门。红楼的大房间隔成小房间,隔得不规整,加上楼的慢性颓塌,门和框都轻微歪扭倾斜,因此开门关门都冒小调。走廊一边十个门,每个门里都可能出来一个起夜的男兵,太勇敢了,我们的女分队长!他们在蚊帐里相拥而卧,蚊帐里就是他们的伊甸园,一对最漂亮的雌体和雄体,军版亚当夏娃……

郝淑雯分析,当时她冒那样的危险,还出于一种竞争心理。看看萧穗子一个十五岁的不打眼的小兵疙瘩,能让一个漂亮成熟的少俊陪着她玩儿情书暗投,一玩儿半年,小怪胎到底有什么魔力?让张嘴就是错别字,一封家书翻几十次字典的少俊天天动笔?少俊容易吗?一共没念过几本书,每天要搜肠刮肚地想出词儿来谈纸上恋爱,男女间能有那么多字儿写?不就是一拉手一拥抱一亲嘴儿,下文自然就有了吗?少俊二十二岁,陪着小兵疙瘩费劲,看看我郝淑雯几下能把事儿搞定。果然,手一拉就搞定了。二十一世纪的郝淑雯一个劲儿问:“你真不恨我?”

郝淑雯美丽的胴体进了蚊帐,少俊一定想,这半年跟那小丫头费的劲真够冤的,上了小丫头的当了,这么简单具体的事儿,让那些纸和字儿弄得那么玄!那么曲折!

郝淑雯推开高高的啤酒杯,为了让我把她诚恳的脸看清楚。就那样,她轻而易举地让少俊交出了我所有的情书。又过了几个蚊帐之夜,她轻而易举地说服了少俊,跟她一块儿主动把我的情书上交给团领导。“那时候做王八蛋,觉得比正经人还正经。”她眯上眼,有点儿色眯眯的,“现在要我说什么是好人,我会说,不出卖人的人,是好人。知道我最后一夜从少俊那儿出来碰到谁了吗?刘峰。”

刘峰正好上楼,郝淑雯下楼,足尖碎步,比贼还贼,手里还提着她的黑色平绒布鞋,一眼就能看出她刚干了什么。可刘峰比她还不好意思,居然一句话没说,就跟她擦肩而过。回到宿舍,她一夜没睡,心里只有两个字“完了”。第二天刘峰在毯子功之后跟她谈话,说身为老兵,党员,半夜上二楼会影响不好。二楼是男兵宿舍,人家会怎么想?这么多十几岁的男娃女娃,一个像小郝这样的党员干部要带好头。

这话我信,典型的刘峰思想工作语言。

郝淑雯告诉我,也是从少俊对我的态度上,她厌恶了他,什么人格?虽是纸上恋爱,可也不无真情投入,说出卖就卖得那么干净。他主动坦白有功,揭发我更体现了浪子回头金不换,所以基本被领导无罪释放。“有其父必有其女”,“根不正苗自黑”,“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同志加战友”,揭发我时,他把他在写情书时期长进的那点儿文化都用上了。一个二十二岁的男性“同志加战友”,好好的就成了一个十五岁小女兵的受害者,郝淑雯说,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此刻,她被啤酒调动出一种幽远的哀伤来,问我:真爱过的,无论是肉体爱的,还是心灵爱的,都不能说糟蹋就这么彻底糟蹋,对吧?你说这种男人还能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