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第2/4页)
我在翻修第五大道 没有时间喝茶 不再给报刊写文章 我在第五大道种了红色的树在车上插了旗 也许是独立日我还做了一个白色的凯旋门 某种类似的东西 你不在那儿 失礼 不得体 那个珠光宝气弄得我一身脏的女人是谁 我可以把她也画下来 可怎么表现她酒鬼那样嘶哑粗俗的声音 每天一百支烟两升杜松子酒亲爱的 就像是水 声音味道和香味是画不出来的 让我安静点吧 你走了以后我会关上门
可那个女明星深陷在吱嘎作响的藤椅里,用脚跟打着拍子。
“Outlandish!”[41]报纸上这样写道,甚至包括很严肃的报纸。“outspoken! outrageous!”[42]塔卢拉赫发出嘶哑的笑声:“总之,我很out[43],只有那个新来的希区柯克还能想起我,用我的代理人的话来说,他想让我在一部愚蠢透顶的电影里扮演角色。你知道吗,我一直把摄影机看作是一个敌人?它就像个侵略者,把你脱得一丝不挂,然后把你撕成碎块。那只黑眼睛,就是警察局没有涂锡汞齐的镜子。”
她吸着夜晚的空气,鼻翼颤抖着,寻找并不存在的香味,也许是我们童年的味道,我们的身体被损坏了,现在已经闻不到了。一只小飞虫贴着她的嘴角。她没有感觉到——由于口红的缘故,我想,太厚了,有害健康,黏糊糊的。怎么能把自己的脸,把自己的眼睛、嘴唇和脸画成这样?高跟凉鞋里伸出两只粗粗的脚趾,涂得紫紫的,就像奥克斯动物园里的那只亚马逊猴子的脚趾。它从笼子的铁栏里向无动于衷的游客们伸出黑黑的手,手上满是不幸的皱纹。游客们没有去握它的手。我经常去看它,它和我能交流。我说着话,它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听着,目光炯炯。有时,它用手背抚摸着我的脸。
“你不喝?”她把酒瓶里的最后一滴酒倒进自己的酒杯里,问。她喝酒的时候有件事非常奇怪:她涂了口红的嘴唇会往下拉,厌恶地撇着嘴。厌恶什么?厌恶喝酒?厌恶自找苦吃?或者是仅仅感到厌烦罢了?厌烦我们如此缺乏热情的谈话?觉得蒙哥马利和别的地方一样乏味?厌烦这个没有剧院的世界?
“最好还是不要喝酒。我坚持喝苏打水。你要我去明尼那里再给你拿一瓶吗?”
我感到妈妈的目光投掷到我背上,她在她那层楼里盯着我们。
“你不再喝酒,不再外出,也没有追求者……”
“我还没离婚呢!”
“大家都在嘲笑你。醒醒吧!”
“司各特在照顾我。为了维持这个家庭,他非常卖力。”
“为了他那个浅黄色头发的下贱女人。有一天,我看到过他们俩在车上,在穆赫兰道,他太虚弱了,憔悴得厉害,我都认不出他来了。还是我的经纪人比特森提醒我的:瞧,好莱坞失败者当中最失败的人。他所有的电影剧本都被扔进了垃圾桶,他很快就要破产。开车的是那个浅黄色头发的妓女。”
“我很希望能卖掉我的画。亚特兰大的一个画商感兴趣,纽约的一个画廊也是……”我非常想摆脱。摆脱什么?谁知道?摆脱我们。
“那我姑妈玛丽说的是真的了?你在寻求神圣?”
我们放肆地笑了起来,大声地、快乐地、具有破坏性地笑了起来。
藤椅吱嘎作响,似乎要破裂。就像以前那样,不久以前,我们这两个女孩是当地最开放、最不信宗教的。我们最后一次一起笑着,我们俩的笑声就像是巨大的灾难。
“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秘密吗?自从我信上帝以来,他们觉得我没那么疯狂了。‘走上正道了’,他们这样安慰我妈妈。把上帝的名字引入自己长期的苦难之中,这就像是一个奇迹:他们从来没有觉得我痊愈得那么快。”塔卢拉赫惊讶而又有点高傲地看着我:“这我早就明白。星期天到主教派的教堂里去就可以了。呆在后面,看着那些低着脑袋的人,他们像天平一样,动作一致地摇晃着。如果把‘上帝’这个词从他们那儿夺走,他们全都得去疯人院。满满三十辆卡车,直奔海边小屋。宗教是一个公共健康问题。不能拿它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