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会议里我们要讨论的事宜(第24/31页)

既然教皇和他的追随者已经放弃了整个教会律例,对其毫不重视,只顾把他们自己的意志凌驾于整个世界之上,我们也应该学他们的榜样,也要拒绝这些律例。为什么我们要浪费时间去研究它们而毫无好处呢?我们永远无法明白教皇的反复无常,而今教会律例就是他反复无常的结果,他以魔鬼的名义制定教会律例,但却以上帝的名义把它作废。今后在世界上也不应该再有“教令博士”,只应该有“教皇心性博士”,即教皇的伪君子。人们都说任何地方俗世的统治没有比土耳其人的更好,然而土耳其却没有属灵的法律,也没有俗世的法律,他们只有《可兰经》。我们应该承认,尽管我们有属灵的和俗世的法律,但其他任何地方的统治,没有比我们更糟糕,以致我们没有一群人能自然随性地生活,更谈不上是按照《圣经》要求来生活了。

我的上帝啊,俗世的法律是变得何等混乱不堪!的确,它比徒有其名的教会律例要好些,也更能反映人的智慧,但它还是太繁杂了。除了《圣经》,贤明的君主就是充分的法律,如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六章所说的:“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聪明的人能审断邻舍的事吗?”在我看来,地方的法律和风俗应该优先于帝国的普通法律,只有在必需的时候帝国的法律才用得着。我希望每一个国家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属性用简单的法律来治理,这些国家在帝国法律没有制定以前,就是这样治理的,如今许多国家也是这样治理的。这些庞杂和广泛的法律对人民是一种负担,弊多于利。我希望别人对于这个问题,比我能有更多思考。

为减少麻烦、节约时间,那些有名的神学家忽视《圣经》整体内容,只读语录35。我认为青年神学生才应该首先研究语录,那些博士应该研究《圣经》。但是现在他们倒行逆施,先研究《圣经》,得了学士学位后就把《圣经》搁置,最后才研究语录。博士一生必须研究语录,以致研究语录成了神父的一种庄严义务,只有不做神父的人才真会读《圣经》。我知道结了婚的人能够成为圣经博士,但无论怎样也不能成为语录博士。我们的作风是如此不按规矩,把《圣经》———上帝神圣的话———抛诸脑后,我们怎么能够让基督教繁荣呢?此外,教皇严厉要求说,学校和法庭必须研究和采用他的法规,但福音很少被提到。这样的后果便是,在学校或法庭里《圣经》被长期弃置在长凳底下,这样使得教皇那有害的法律得以横行。

既然我们被称为“圣经老师”,我们就应该教授《圣经》,而不教别的东西。不过这种头衔是太夸大了,没有人能自称“圣经老师”。若工作能够与名称相符,也还说得过去,但还是很不应该。但如今语录之风横行,我们发现神学家更多的是受异教和人为的意见的影响,多于《圣经》的确定教理。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除了谦虚恳求上帝赐予我们神学博士以外,我不知道怎么办。教皇、皇帝和大学可以生产文学博士、医学博士、法学博士和语录博士,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除圣灵以外,没有其他人能制造圣经博士,正如基督在《约翰福音》第六章说:“他们都要接受上帝的教导。”帽子是红是褐,或是否有其他装饰,圣灵并不在意,他也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人、非教徒还是神父、修道士还是俗人、独身还是已婚。甚至他曾在驴子边上,反驳那骑驴的先知。我们希望上帝赐予我们那样的博士,不管他是非教徒还是神父、已婚还是未婚。但现在他们想迫使圣灵加入教皇、主教和博士,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圣灵在他们之中。

我们也应该减少神学书,选择最好的。因为仅仅书的数量多或多读书,并不能使人有学问,最好是常常读好书,哪怕所读不多也可以使人精通《圣经》,也使人虔敬。就算是教父的著作,也只该读一读,作为我们研究《圣经》的引子。那些书我们读得太多,竟沉溺于其中,再也不读《圣经》了,这就如同我们只研究路牌而从不到路上行走。那些亲爱的教父希望用他们的著作把我们引入《圣经》,但我们却因那些书而离开《圣经》,其实只有《圣经》才是我们的葡萄园,我们应该在园中辛勤工作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