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会议里我们要讨论的事宜(第21/31页)

二十四、现在是诚恳地解决波希米亚人问题的最佳时间,团结他们,以便终止双方对彼此的诋毁、仇恨和嫉妒。关于这一问题,我愿意首先发表我的愚见,希望对这问题有着更深认识的人以指教。

第一,我们必须坦白地承认事实,不再抱以主观态度,要对波希米亚人承认约翰·胡斯和布拉格人杰罗姆在康斯坦茨被焚烧,这违背了教皇、基督教徒以及帝国的安全通行证与誓约的要求,因此这也违犯了上帝的诫命,激怒了波希米亚人。虽然在我们眼里看来,他们应该因为对上帝的反叛而忍受这样大的痛苦,可是他们并非必须赞同并承认这种做法是对的。不,甚至他们还宁肯冒着牺牲生命和肢体被分解的危险,也要认为违背帝国的、教皇的和基督教的安全通行证是正确的,并不再继续忠诚而采取行动反对它。所以虽然波希米亚人的不够忍耐该受谴责,但教皇和他的同僚们在康斯坦茨会议以后的一切纠纷、错误和灵魂的堕落都应受更大的谴责。

虽然以我的认知还不足以在他的著作中发现任何错误,但此时此刻我无意对约翰·胡斯的信念加以评判,或去捍卫他的错误。我十分相信那些违背安全通行证和上帝诫命的人(毫无疑问,这些人信奉的不是上帝,而是魔鬼),对约翰·胡斯的一切既不会有公平的判断,也不会从正确认知的角度去批判。没人怀疑圣灵也会违反上帝的诫命,也没人会愚昧到不知违背诺言和通行证乃是违反上帝诫命的地步,即便诺言和通行证许给了魔鬼,也当遵守,更何况这些是上帝答应的一个异端分子呢。约翰·胡斯和波希米亚人得到了通行证,但我们不但没有遵守诺言,还把他烧死了,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我不愿像一些波希米亚人一样,把约翰·胡斯看为圣徒或殉道者,不过我承认他受了不公正的对待,而他的著作和教理也被错误地定罪了。因为上帝的诸般审判是秘密可怕的,所以除了上帝自己以外,谁都不能揭露或解释它们。

我要说的就是:不管他是多么恶的异端分子,把他烧死乃是不公道的,且是违反上帝诫命的,而强迫波希米亚人赞成这样的行为乃是不应该的。若不承认这一点,我们就无法联合。那使我们联合的,不是固执,乃是公开地承认真理。当时所用的借口,以为对异端分子的护照没有遵守的必要,这种借口是无用的。这是等于说,为求遵守上帝的诫命,我们不必遵守上帝的诫命。魔鬼使他们疯狂了,愚蠢了,所以他们不知道他们所说和所做的是什么。上帝发了命令,护照是应该遵守的。这样的命令,即令世界毁灭,我们还是要遵守。何况问题仅是关于释放一个异端分子,岂不更要遵守吗?我们当以著作去消灭异端,而不可用烧死的办法,因为古代教父即是这样做的。假如用火去消灭异端是一种学术,那么,绞刑吏便是世界上最有学问的博士了;我们也用不着再研究学术,谁有力量胜过别人,谁就可以把别人烧死了。

第二、帝王和诸侯应该向波希米亚人派遣若干虔诚和有见识的主教与博士,但绝不可派红衣主教和教使者与宗教裁判官去,因为这些人完全不懂基督教,他们不求为救赎人民的心灵努力,却和其他伪君子一般,只知道求自己的权益和荣耀。他们在康斯坦茨的不幸事件中就是主导人之一。那派遣到波希米亚去的人应当弄清波希米亚人的信仰,看看能否联合他们所有的派别。教皇(为他们灵魂的缘故)应该暂时放弃他的权威,并按照尼西亚会议的教令的要求,准许波希米亚人选举自己的希拉格大主教,然后再由莫拉维阿尔描的主教或匈牙利格兰恩的主教,或波兰勒森的主教,或德意志马得堡的主教批准同意。如果由他们当中的一个或两个批准,正如圣塞浦路斯时代的做法一样。教皇对此也没有权力反对,他若反对,他就变成了豺狼和暴君,此时大家都不应该听从他,而且应将他逐出教会来还击他的逐出教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