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2/5页)
他回到奥克兰,口袋里搁着相当数目的工钱,在伯纳德·希金波森家那个老房间里安顿下来,就动手工作。他甚至不让罗丝知道他回来了。他要等那篇写宝藏探寻者的文章完成后才去看她。克制自己不去看她并不太困难,因为他身子里正燃烧着一团创作热狂的烈火。再说,他这会儿在写的文章准会使她更靠拢自己。他不知道这篇文章该写多少长,就把《旧金山考察家报》星期增刊上一篇占两版的文章的字数数了一下,作为自己的标准。白热化地整整写了三天,他完成了这篇小说;可是等他用容易辨认的大字体把它仔细抄好了,却在一本从图书馆里弄来的修辞学著作上发现有什么叫做段落和引号的东西。他从没想到过这种东西;于是马上动手把文章全部重写一遍,时不时翻阅那本修辞学著作,因此在作文方面,他一天内学到的东西,比一般学生一年里所学到的还多。他把文章重新抄好,小心地卷起来以后,又在一张报纸上读到一则初学写作者须知,发现这条铁定的规则:手稿不可以卷,而且只能写在纸的一面。他在这两方面都犯了规。还有,他从这则须知了解到,第一流报纸的稿酬至少十块钱一栏。因此,他把稿子抄第三遍时,心里时常盘算着,十块钱乘上十栏是多少,来安慰自己。算来算去是这个数目,一百块钱,他就想,这可比航海强了。要不是他犯了这些错误,他可以三天就完成这篇文章。三天一百块钱!要在海上挣这么一笔钱,他得花三个多月才成呢。他得出结论,一个人要是会写作,还要去航海,那才傻呢,尽管他觉得钱本身是无所谓的。钱的价值就在于它会带给他自由,使他买得起像样的衣裳,这一切会使他更靠拢,飞快地靠拢那个使他重新开始生活,赋予他灵感的娇小、苍白的姑娘。
他把稿件折得平平的装在信封里寄出,上面写着《旧金山考察家报》编辑先生收。他以为凡是报馆采用的稿件总是马上刊载的,既然他的手稿是星期五寄出的,他指望星期日就会登出来。他想,让罗丝通过这桩事知道他回来了,那多妙啊。那时候,星期日下午,他就可以去看她。同时,另外有一个主意也缠住了他,他自鸣得意地以为那是个特别稳健、审慎而有分寸的主意。那就是他要写一篇给孩子们看的冒险小说,把它卖给《少年之友》杂志。他上公共阅览室去,把《少年之友》的合订本翻阅一通。他发现,那份周刊上的连载小说通常分五期刊完,每期三千字光景。他还发现有几篇连载小说长达七期之多,就打定主意写一篇这样长短的。
他曾经有一回乘船到北冰洋去捕鲸——那次航行预定为三年,结果到六个月的末了,船失了事,就结束了。虽然他非常富于想象力,有时候甚至异想天开,他基本上还是爱好现实的,这使他只写自己知道的事物。他熟悉捕鲸的事,就根据他所了解的真实材料,着手写一篇虚构的历险记,用两个孩子做主人公。写到星期六晚上,他想,这工作很轻松。他当天完成了连载的第一部分,共三千字——使吉姆觉得十分有趣,可是希金波森先生却公然嘲笑,他在吃饭时,对这位在他们家里发现的“摇笔杆的”朋友不停地冷嘲热讽。
马丁心想他姐夫星期日早上打开《考察家报》,看到那篇写宝藏探寻者的文章,会多么惊奇,他就用这办法来安慰自己。那天一清早,他亲自跑到大门口,心急慌忙地把那份张数很多的报纸翻了一遍。他十分仔细地再翻了一遍,才把它折好,搁在刚才找到它的地方。他想,幸亏没有跟任何人讲起过这篇文章。再想了一想,他得出结论:自己原以为稿件会很快就在报纸上刊出,这看法是错误的。再说,他那篇文章并没有什么新闻价值,很可能编辑会先给他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