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6页)

这顿晚餐的前一半时间,他尽盘算着该采取什么态度,因此十分沉默。他不知道这一来推翻了阿瑟前一天所说的话,那时候,她这位弟弟宣布说,要带一个野蛮人回家来吃晚饭,叫他们别惊慌,因为他们会发现这野蛮人是挺有趣的。马丁·伊登当时可压根儿想不到她弟弟竟会忘恩负义,干出这种恶作剧——尤其是多亏了他自己,才把这一位弟弟从一场不愉快的吵架中解救出来。因此他坐在桌旁,恼恨自己竟这么格格不入,同时又被周围发生的一切事弄得心醉神迷。他生平第一次感到吃东西不仅仅是一种有实际效用的行为。他不知道自己吃了些什么。总之是吃的东西就是了。他的爱美的心理在这席上得到了餍足,在这里,吃东西是一种审美的行为。它也是一种属于精神活动的行为。他的心灵被打动了。他听到别人在讲他自己一懂也不懂的话,还有些话他只在书本上看到过,他以前认识的男男女女,智能都不够高超,讲不出这种话来。他听到这样的话从这了不起的一家人,她一家人的嘴里随随便便地说出来,直乐得心花怒放。书本上的幻想、美、勃勃的生气都变成真实的了。他踏进了一个难得的幸福境界:好像看到自己的梦想从幻想之乡的角落里溜出来,成为事实。

他在生活里从没处身于这样高的境界,因此有意退居幕后,只顾聆听、观察、欣赏,沉默寡言,只用单音字来作答,对她说“是,小姐”或者“不,小姐”,对她母亲说“是,太太”或者“不,太太”。他把海上生活中养成的习惯硬自抑制下去,总算没有凭着冲动对她的弟弟们说“是,长官”或者“不,长官”。他觉得这么说是不得体的,等于不打自招地承认自己是低人一等的——要是想赢得她,那就千万不能这么做。再说,他的自尊心也不允许他这么做。“天哪!”有一回,他心里嚷了一声,“我跟他们一般强,要是说他们真懂得许多我不懂的事,那反正我也有点东西可以教给他们!”一转眼工夫,她或是她母亲一叫他“伊登先生”,他可就忘了自己那咄咄逼人的自尊心,乐得容光焕发,心里暖烘烘的。他是个文明人,正是这么回事儿,跟他在书本上看到的人们肩并肩地坐在一起吃晚饭。他自己也钻进了书本,在一本本装订好的书籍的印着字的书页中冒险。

虽然他一方面推翻了阿瑟所说的,看上去与其说像一个野蛮人,还不如说像一头温柔的羔羊,另一方面却在脑子里拚命寻找一条行动的道路。他不是温柔的羔羊,他的好胜的性格绝对不容许他当配角。他只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才说话,那时候,他的话可又像他走到饭桌边来时的情形一样,老是一忽儿急促,一忽儿停顿,在他那多种语言的词汇里搜索着字眼儿,有些字眼儿,他明知道很恰当,可是怕咬不准字音,因此盘算着到底用不用,还有些字眼儿,他明知道对方不会了解,或者是粗俗、刺耳的,他就干脆不用。同时他可始终被这种感觉所苦恼着:这样小心翼翼地挑字眼儿,把自己搞得真像个呆子,使自己没法表达心里的想法。再说,他热爱自由,这跟这种约束起了摩擦,就像他的脖子跟那桎梏般的浆硬的领子起了摩擦一样。这还不算,他相信自己不可能这么坚持下去。他生来富于思想和感情,他的创造精神是狂放不羁而迫不及待的。他心里有些想法或者感触,像在分娩时的阵痛中挣扎着,要求具体地表达出来,于是他立刻被它控制住了,忘了自己,忘了自己当时在哪里,那些过去惯用的字眼儿——他熟悉的语言工具——就漏出来了。

有一回,那个在他身边纠缠不休的仆人送上一些东西,他拒绝不要,就简短而重重地说了一声:“‘派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