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的雪(第5/13页)

她曾经很喜欢这次旅行。她说她爱这一趟非洲之旅。凡是令人兴奋的出行,能换换环境,认识些新的人,遇见一些令人愉快的事物,她都爱。他也曾经有过工作的意志力在恢复的幻觉。如果就这样走到结局,他也不必变得像一种蛇那样,因为脊背被打断就咬自己。他知道,结局就这样了。并不是这个女人的错。不是她,也会是另外一个女人。如果靠说谎活着,就应该试试说着谎话死去。他听到小山另一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枪打得非常之好,这个有钱的贱女人,他的才华的温存的呵护者和毁坏者。胡扯。是他自己毁了自己的才华。怎么能怪到这个女人头上呢,就因为她给了他安逸的日子?他的才华是他自己毁掉的:由于他把它荒废了;由于他背叛了自己,背叛了自己的信念;由于他纵饮无度,磨钝了感觉;由于他懒散怠惰,傲慢势利,心存偏见;由于他不择手段。他这是在干什么?列一张旧书清单?他的才华到底在哪儿呢?好吧,就算他有才,可他并没有好好使用,而是利用来做交易。他的才华从来都不是在于他做了什么,而永远是在于他能够做什么。他另行选择了一种谋生手段,而不是钢笔或铅笔。还有,每当他爱上另外一个女人,这一个女人总是会比上一个女人更有钱,这一点也是很奇怪的,是不是?但是当他不再爱的时候,当他只是在说谎的时候,就像眼下,对眼前的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比前面的所有女人都有钱,要多有钱就多有钱,她曾经有过丈夫和孩子,曾经找过情人后来又对他们生出不满,她深爱着他,把他当一个作家、一个男子汉,当作一个伴侣、一份引以为荣的财产——真奇怪,当他根本不爱她而且是在对她撒谎的时候,为了她花在他身上的钱,他所能给予她的,居然会比他真爱的时候所能给予的更多。

一个人做什么,一定是生来就安排好的,他心想。你谋生的手段,就是你的天赋所在。他一生都在出卖生命力,以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当你对情爱看得不太重的时候,就是你把钱看得更重的时候。他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但从来都不愿意写出来,现在也不愿意写。不,他不会写的,虽然这一点很值得一书。

这会儿她已经进入视野了,正穿过旷野向营地走来。她穿着马裤,扛着一支来复枪。两个男仆抬着一只野羊走在她旁边。她依然是个挺好看的女人,身材也很赏心悦目,他心想。她的床上功夫很了不得,也很懂得享受床笫之欢;她不漂亮,但他喜欢她的面相。她博览群书,喜欢骑马和射击,当然,她酒喝得太多了。在她还是个比较年轻的女人时,她就死了丈夫。有一段时间,她全身心地投入到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孩子们却并不需要她,还因为她在他们身边转悠而感到局促不安。她还将心思放在马厩、书本和酒瓶子上。她喜欢在晚饭前,在黄昏时分读书,边读书边喝威士忌苏打。到吃晚饭时她已有了几分酒意,再喝上一瓶葡萄酒,通常便醉得能够倒头就睡了。

那是她没有情人时的情形。有了情人以后,她不再喝那么多酒了,因为不必再靠醉酒来入眠。但情人一个个都令她厌倦。她嫁过一个男人,他从来不令她厌倦,这些人却令她非常厌倦。

接下来,两个孩子中有一个在飞机失事中丧生。事情过去后,她不再想要男人,喝酒也已经起不到麻醉作用,她得另外建立起一种生活了。突然之间,她对孤独产生了强烈的恐惧感。她需要一个人和她在一起,但她要的是一个让她尊重的人。

事情的开始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作品,她一直羡慕他过的那种生活。她认为他做的正是他自己想做的事。她俘获他的那些个步骤,和她最终爱上他的那种方式,都属于一个常规的进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她为自己建立起了一种新的生活,他则将他的旧生活的残余出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