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受伤的鹿跳得最高指间的珍宝(第17/21页)
我给自己买了许多CD——德彪西、埃尼奥·莫里康内、海滩男孩、艾尔·格林。我看《天堂电影院》。我常常一遍又一遍地放传声头的《一定就是这里》,虽然这会让我伤感得无以复加,让我渴望再次听到她的声音,再次听到格利佛上楼下楼的脚步声。
我读了许许多多的诗,虽然这也一样令我伤感。有一天,我在大学书店里看到了伊莎贝尔·马丁写的《黑暗时代》。我差不多在那里站了大半个小时读她写的文字,我都读出声了。“刚刚被维京人蹂躏过一通之后,”我念到倒数第二页,“英国完全失去了理智。1002年,英国决定残酷屠杀丹麦移民以示报复。在随后的十年里,这股腥风血雨反而引来了更为疯狂的暴力,丹麦人连续发动了几次报复性的反扑,最终在1013年,丹麦人登上了英格兰的王位……”我把书页按在脸上,把它当作伊莎贝尔的肌肤。
我经常出差,我去过巴黎、波士顿、罗马、圣保罗、柏林、马德里、东京。我的脑海里塞满了人类的脸,因为我想忘记伊莎贝尔的脸,结果适得其反。我想研究整个人类,可结果却只想着她一个人。我想追逐一片云,可最后渴望的只是一滴雨。
所以我不再出差,我回到了斯坦福。我要采取一种全新的生活策略,那就是在自然美景中麻醉自己。
夜晚成了我一天中唯一的一抹亮色,每每夜幕降临,我便驱车远离市区。我常常去圣克鲁斯山脉。那里有一个名叫大盆地红杉国家公园的地方。我常常把车停在这里,然后下车四处转悠。我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徜徉于参天巨树之间,林间有松鸡、啄木鸟、金花鼠和浣熊,偶尔还能看到黑尾鹿。如果时间尚早,我会在莓溪瀑布附近的陡峭山路上漫步,聆听湍急的水流声,有时树蛙的低鸣亦会融入这股天籁之声。
还有的时候,我会沿一号高速公路开车到海边看日落,这里的日落美得惊艳,我常常看得心醉神迷。在以往,它们于我毫无意义。毕竟,日落其实只是速度减缓的光线而已,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日落时分,光线被云滴和大气颗粒所分散,所以需要穿透更多障碍才能照射过来。但自从成为人类以来,我迷上了各种各样的颜色——红、橙、粉,有时天空中也会透出几丝如鬼影般的紫罗兰。
我坐在沙滩上,潮水拍打着闪闪发光的白沙,来来又去去,犹如逝去的梦想。所有这些微不足道的分子汇集在一起,形成了某种不可思议的奇迹。
泪水常常模糊我的视线。人类所特有的伤感一时涌上心头,这样的情绪美得令人揪心,与日落形成了绝配。因为,日落犹如沉湎于过去的人;此时的白昼不得不转入黑夜,它硬要拼尽最后一丝气力迸发出绝望的色彩。
有一晚我在暮色四合之时坐在沙滩上发呆,一位约莫四十岁的女人光着脚,和一只西班牙猎犬还有她十来岁的儿子一起散步。虽然这个女人长得一点也不像伊莎贝尔,尽管她的儿子是一头金发,但只消看上一眼,我的胃便开始翻腾,鼻头不禁一酸。
我意识到六千英里也许是一个无穷远的距离。
“我现在是一个百分之百的人类了。”我对我的布鞋说道。
这可绝非虚言。我不仅失去了魔力,而且在感情上和人类一样脆弱。我想念伊莎贝尔,她此时也许正坐在书桌前看有关阿尔弗雷德大帝、欧洲加洛林王朝或古代亚历山大图书馆的书。
我意识到,这是一个美丽的星球,也许它是全宇宙最美丽的家园。但美丽自有美丽的麻烦,欣赏瀑布、海景或日落之时,你会发现自己渴望与他人分享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