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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去找你。15分钟后,在你家楼下碰面。”
“你疯了吗?现在是半夜两点!”
“看过日剧《现在,很想见你》吗?”
“没看过。”
“里面有句对白:既然遇见了你,我就无法带着这份回忆去过另一种人生。所以现在,我下定了决心,去见你。”
“这对白很无聊。”她回。
“反正我现在去找你。”
“请不要在半夜两点发神经。”
“总之,我15分钟后到。”
“你来了,我也不会下去。”
“你可以不下来,但我会一直待在楼下。”
“我不接受威胁。”
“这不是威胁。我是在你家楼下把风,最近小偷多。”
“那不叫把风。把风的是小偷的同伙。”
“你说得对。这么晚了你脑筋还很清楚。”
“很晚了。有事明天说。晚安。”
“我要出门了,你可以开始计时。”
“你听不懂吗?不要来。”
“要开车了。”
关掉手机屏幕,随手搁在一旁,我发动车子走人。
在这城市开车的人,在街上跟陌生人的默契可能比跟老朋友还要好。
尤其在这样的深夜,一到只闪黄灯的路口,谁要先走谁要等,
只要车头灯互望一下,就有默契了。
而我跟她,或许情感曾经浓烈,或许彼此有很多共同点,
但似乎很少有默契可言。
然而一旦有默契,那些默契就像誓言般神圣。
其实只开十分钟就到了,不是我高估到她家的距离,也不是我开得快,
而是她很讨厌迟到,只要迟到一分钟她就会抓狂。
没想到过了十四年又五个月,高估她要等待的时间,
或者在约定时间前到达,仍然是我对她的反射性动作。
虽然正处于存储器不足、需要记得的事却不断增多的年纪,
但即使记忆力下降和需要记忆的东西如滚轮般不断转动,
仍然有一些记忆已化为血液安静漫流,时间拿它没辙。
五千多天也没改变我对这里一草一木的鲜明记忆。
唯一的差别,以前机车总是骑进巷子,而现在车子只能停在巷口。
下了车,打开手机,有两则未读讯息:
“你真的开车了?”
“很晚了,不要出门。我是为你好。”
“我到了。”我回她。
然后静静等待手机屏幕出现回应,像过去的十二万多个小时一样。
“我下去。”
我的视线突然一片模糊。
铁门缓缓开启,等她探身而出的时间对我而言最长,
虽然物理上大概只有三秒钟。
在夜色下看不清她的脸,只感觉她好像瘦了,头发也变长了。
她朝我走了几步,街灯映照她的脸,我才看清楚她。
七百五十几万分钟也不曾稀释我对她脸庞的熟悉。
但我忽然觉得,上次见到她已经是100年前的事了。
“去7-11吧。”说完她转身就走。
看着她的背影,我又觉得好像什么都没变,仿佛她刚从教室出来,
而我只在M栋侧门水池边等了她五分钟而已。
她领着我穿梭在黑暗的巷弄,静谧的深夜里只有我们细碎的脚步声。
“哎哟,这边走,快一点。”她似乎有些惊慌。
“怎么了?”我问,“你怕黑?”
“嗯。”她点点头。
“你胆子这么小?”我很惊讶。
“我本来就胆小,只是脾气坏而已。”
我笑了起来,她瞪了我一眼。
笑声一停,我又恢复惊讶状态。
我完全没有她胆小或怕黑的印象啊。
莫非那四亿五千多万秒还是夺走了我对她的某些记忆?
穿过这片纯粹的黑暗后,右转十几步终于到达大马路,
再左转经过三间房子就到7-11。
“你想喝什么?”她问。
“一碗孟婆汤。”我说。
“如果你那么想忘掉我,我可以帮忙。”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