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决知识的疆界(第5/6页)
较庄子晚出两千三百年的读者可能绝难想像:在一个极度尊重文字的历史情境里,小说家庄子究竟如何大胆、如何放肆地“作践”文字,使之拥有不只倍数的领土。孔子所“不语”的“怪力”和“乱神”在这片新疆界上手舞足蹈,“抟扶摇而直上,不知几万里也”(《逍遥游》)。这不啻是“题材”上的开拓,甚至还是“认识论”上的启蒙。“epistemology”。是的,一个文字可以造反的可能性,一个知识疆界的冲决点。
被遗忘的意志
我们可能忘了:这篇文字曾经数度出现“伟大”一词。最近的一次是在此前一节的第三个段落上。“伟大的历史学者”指的是司马迁,中国第一个具名的通史作者。《史记》这部书中大部分的篇章都少不了演义性的修辞与人物、场面描写,但是我当然不至于称他为小说家(或者为了拓宽小说的版图而找出《史记》中明显出于捏造的叙述),因为司马迁没有“身为小说家的自觉”。甚至在刚才所举的那句“伟大的历史学者”一句上,我还埋伏着一丝由于他把庄子归错了档而掩藏不住的讽意。真正的小说家从来不会掩藏这种讽意——这绝对出于知识的傲慢;历史学者毕竟是为记忆术而工作的,小说家如果未曾遗忘小说本身的意志的话,则是创造知识疆界的人。
在前节文字的再前一节的第一个段落里πΙΣΤΗΜΗ——我们可能也忘了,还出现过三次“伟大”这个词,它所形容的是小说。
中国的小说很难被“学问”家视为“伟大”的原因之一固然同语源有关,指“小”说“伟大”显然语涉悖论。然而,即使拨开文字本身的迷障,学问家也很难苟同:小说此一体制的重要性竟然可能超越历史书写。小说不就是历史缪斯克丽奥手下辞工流亡的丫鬟吗?自我放逐的大天使在用文字编织一个充斥假象、群魔乱舞的蜃影天堂,难道并非如此吗?
小说家不必挺身为自己辩护。如果确有坚信文字必须只能为科学、伦理和实用服务的人——盲目的基本教义狂热分子,提出这样的谴责的话,小说家应该庆幸他自己的行业显然已如此接近造物。
真正值得忧忡的反而是:小说家如何看待作为一冲决知识疆界之文本的小说?浅薄的俗见常常制造批评家、读者乃至遗忘了小说自身意志的作者。这种俗见看似在捍卫小说的非凡身价,其实却必然混淆了人们投诸小说的种种关切之情。俗见说:“小说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严肃的,一种是流行的。”这一俗见可以无限延展成众多组对立的词:艺术的/商业的、小众的/大众的、风格的/类型的、学院的/市场的、滞销的/畅销的……但凡这个社会上有多少种明确对立的观念或感觉,就可以相应发现到(甚至交叉繁衍出)多少种(乃至更多种)明确对立的小说。
这种排列整齐美观的对仗只能一面迎合某个时代的诠释权力团体(如:受过文学专业训练的学院研究人士、书评家)方便挥发他们对消费机制的不满,一面又迎合同一时代不受高额知识分子尊重却主控大量的购买行动的市井小民。最后,俗见引出更下流的俗见:“我们只有期待又叫好又叫座的小说。”或者:“小说家努力哟!等着看你写出既有艺术价值又具商业价值的作品!”我称这样俗鄙至极的意见为“加努斯(Janus)势利鬼”。加努斯是罗马神话里的两面神,“加努斯势利鬼”则是权力和金钱的双重伥奴,他们却在审判小说。
就在西方文明方才度过所谓黑暗时代、逃出宗教审判的边缘上,荷兰的人文主义学者伊拉斯摩斯(Erasmus, 1466—1536)在他的《箴言》(Adages)里这样写道:“建立一座以全世界为畛域的图书馆。”这话并非狂言,且极可以立刻成为小说之认识论的尺幅。此后,一个先发又独特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