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序(第6/6页)
然而,当这些艺术创造的作者、论者和读者不再是同一种人的时候呢?失去了评论资历的作者,失去了创作能力的评者,还有失去了评论和创作热情的读者看来已经分属三国之人了。我们或许都还在某些创作活动的边缘上攀附着已然歧路亡羊的文化载体,汲取着已然分崩离析的文化内容,视分工教养、专业训练为理所当然。三十多年前我那王静芝老师所说的话:“创作之人,不能不有其立论。这事,不得已。”看来已经完全过了赏味期。
七
这就是属于我自己的一个“失落的国度”。恰可以散原老人这第二首《沪居酬乙盦》的颈联况之:“带霜疮雁横穷海,刷夜生驹失故闲。”怪不得在迢迢的法兰克福夜街上,我会蓦然想起他的诗句,想起沈曾植,想起梁山舟和钱泳。他们的艺术实践与反省硬是一代又一代地褪色,一代又一代地寥落;许多应该发明或应该阐扬的疑惑与课题,就无声无息地消歇、陨灭,再也不被后世的创作者提及。
身为一个自觉还算作家的我,或许也还没到“失国”二字所比拟的那样触目惊心的地步,不过,一点儿也不夸张地说,我在创作之余穷发议论,多少有一种心理上的自我补偿。毕竟,和那些论诗而不写诗、论字而不写字、论小说而不写小说者,或者是作诗而说不得诗、作字而说不得字、作小说而说不得小说者,我是很难“商量培养”得什么的。即使是多心多事,我也总觉得我对于诗和书法的体会,是不得已而“证神于图中”地反映出我对小说的省思;反过来说亦然:我对于小说的体会,或许也不得已而“证神于图中”地隐喻了我对诗和书法的解悟。它们总是一个整体。
志怪之人,或许不应该对造化之理性奢望太多,毕竟“天雨粟,马生角”事属自然;而自然,是一切荒怪丰足事物的渊薮,作者的呶呶之论、汹汹之言,可能也只是一个多余的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