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第41/63页)

“这种喜好,”德·沃尔玛先生说,“一旦成为怪癖,就会使人变得心胸狭隘,变得幼稚,并造成不良后果。您所说的那种花,至少还有其高贵典雅之处,还有其不妄虚名的地方,可是,一棵银莲花或者一棵水仙花,正要送去卖的时候,却遭虫噬,被啃坏了,那它还有什么价值呢?还有,中午盛开的花,日落黄昏时便凋谢了,它又有何价值呢?只有好奇的人才欣赏的、而且只是因为它让好奇的人喜欢了才美丽的那种美,到底能算什么美呀?有一天,人们对于花卉的看法将与今天的看法完全相反,而且同样是可以言之成理的,那时候,您就成了博学者,而那些好奇的人则是无知之人了。通达明理的人并不仔细地观花或评花,他们赏花的目的在于赏心悦目,活动筋骨,与朋友边散步边聊天,以舒缓神经。种花的目的是让我们散步时边走边观赏,而不是让我们充满好奇地去赏析[33]。您看他们的花中皇后在这座果园里到处闪耀:它在使空气芬芳,它在让人赏心悦目,但它却并没让人精心呵护,费心劳神。正因为如此,花卉家们才对它看不上眼:大自然已经让它长得如此秀美,以致他们已无法再为它增添世俗的美了;他们苦于不知如何栽培它,所以就觉得它不讨他们的喜欢。那些所谓的有品味的人错就错在他们到处都想搞点艺术性,但却从来就对天然的艺术不屑一顾;他们不懂人的真正品味应该是藏而不露的,尤其是牵涉到大自然的作品,则更是如此。为什么要把小路弄得那么笔直并铺上一层层的沙子?为什么要把路修成星状,四处辐射,结果并没像所想象的那样,使人觉得园子变大了,反而弄巧成拙,让人看到了园子的周边,显得更小了?在树林里,谁见过地上用河里的沙子铺地的?脚踩在这种沙地上能比踩在苔藓或草地上舒服吗?大自然使用过角规和尺子吗?尽管他们费尽心机地把大自然弄得面目全非,但人们仍旧能从中辨别出大自然原先的某些面貌来,这难道就不能使他们感到害怕吗?他们一开始散步就已经觉得厌倦了,所以就喜欢把路弄得笔直,以便尽快走到头,结束散步,这岂不是可笑至极吗?他们等于是在抄近道,那岂不是像在赶路而非散步,刚一进园子就想要出去吗?

“为生活而生活的、懂得自得其乐的、专寻朴实的真实乐趣、而且又喜欢在自家门口散步的有品味的人,他将会怎么做呢?他将悠哉悠哉、轻松愉快地散步,以致一天之中时时刻刻都很开心,而且散起步来没那么多的讲究,非常的自然,像是并非真的在散步似的。他散步的地方有流水、草地、树荫和清新的空气,因为大自然把这一切全都为他准备好了。他不搞什么对称,因为对称是自然和多样性的死敌;一般的花园的路径全都难分彼此,让人觉得是走在同一条路上。他将把路上不必要的摆设统统去掉,以便舒舒服服地散步,但路的两边绝对不要是平行的,方向也无须总是平坦笔直的,路面得有点起伏,让人产生一种信步而行的感觉。他对远方的美景也并无兴趣:喜欢眺望远处美景的人大部分都是见异思迁者,总觉得自己待的地方不如远方美景诱人;他们总是对远离他们的东西感到垂涎;因此,艺术家因不知如何使他们对自己身边的东西产生兴趣,便人为地生搬硬套,以取悦他们。但是,我刚才说的那种有品味的人却无此烦恼;当他身在所在之处觉得很好时,他就根本不想去别的地方了。在这里,即使看不见远方美景,但他仍旧很满足,看不到就看不到,随它去。他心满意足地在想,大自然的种种美景这里应有尽有,因此,我很担心,外面的景观稍稍移植进来会大大地减少这个散步场所的乐趣[34]。可以肯定,但凡不愿在一个如此朴实而惬意的地方度过美好时光的人,是没有纯洁的品味和圣洁的心灵的。我承认,我们不可以摆阔气讲排场,以招徕外人,但是,反过来说,我们可以在其中自得其乐,不必非要显示给别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