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第32/63页)
谁要是到这家人家去看一看,就绝不会认为这家人家有这种困难存在,因为家中仆人的团结一致似乎源自于他们对自己的主人的热爱。正是在这里,我们可以找到明显的例证:谁如果不爱惜属于主人的一切,谁就不会真心实意地去爱他的主人。这正是基督教义的真正基础。同一个父亲的孩子们,彼此有着手足之情,这难道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吗?人们每天每日地在教堂里向我们宣讲这个道理,但却没有让我们有很深的感受,而住在这家人家里的人,虽然并没有人跟他们阐述这个道理,但他们却感受甚深。
这种上下齐心的获得是从挑选仆人开始的。德·沃尔玛先生在雇用他们时,不仅观察他们跟他妻子和他本人是否合得来,而且还要看他们互相之间是否合得来,即使是两个最好的仆人,一旦发现两人心存芥蒂,那就必须立即辞退掉其中的一个。朱丽说道:“因为一个人数不多的人家,一个他们天天生活在其间、彼此朝夕相处的人家,应该是对他们大家都很合适的,如果这家人家不是一个宁静安详之家的话,那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座地狱了。他们应该把这个家当成自己父母的家,所有的人全都是一家人。只要有一个人让大家讨厌,那这个家就可能变得乌烟瘴气;如果这个讨厌的家伙成天在大家眼前晃来晃去,那大家自己都觉得在这儿待着很不好受,我们自己也没好日子过。”
经过尽可能的严格挑选之后,主人可以说是不管他们愿意与否,便把他们弄在一起做要求他们做的事情,并且让他们每个人都感觉到被其他同伴喜欢对自己是明显有利的。所以,凡是想求得主人宽恕的人,都不是自己去求情,而是请同伴去为自己说情。请别人去为自己说情其实并不难,因为不管主人准与不准,反正主人都把替他人求情的人看做是其做的一件好的事情。反之,对于那些一心只想着自己的人,主人是很讨厌的。主人会对他说:“您从来也没替别人说过话,我为什么要允准他们为您求的情呢?他们比您乐于助人,可您却比他们幸运,这公平吗?”另外,主人还要求他们暗中互相帮助,不要大事宣扬,炫耀自己。这一点并不难做到,因为他们很清楚,主人能看得出他们在偷偷地帮助别人,所以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更加的赞赏。这样一来,好事并没有白做,自尊心也没有丧失。仆人们对这种面面俱到的做法非常信服,而且他们相互之间又是那么的信任,所以,谁要是想求情,就会在饭桌上通过闲聊天的形式说出来,往往自己还没做什么努力,就已经发现所求之事已经获准了,而且还不知道是谁去求的情,所以只好对大家都一一致谢。
主人正是通过这个办法以及其他一些类似的做法,使得仆人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因对主人的热爱而产生的爱。这样一来,他们非但不会串通一气来坑害主人,而且齐心团结起来更好地为主人服务。无论他们多么注意互助互爱,他们都更关心如何讨主人的欢心。他们为主人服务的热情要胜过彼此之间的关心爱护。即使由于某些损失使得主人不能不对一位勤勤恳恳的仆人少给报酬,他们也不能默许任何人去做对不起主人的事情,因为他们视主人的损失为大家所造成的。我觉得这家人家所实行的这套管理办法有着某种高明之处;对于德·沃尔玛先生和夫人竟然能够把一种告密者才会干的卑鄙工作改变成为一种热情的、正直的、勇敢的工作,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这种事情仆人们做起来,虽不如古罗马人那么高贵,但至少也能像古罗马人做的那样令人称赞不已。
德·沃尔玛夫妇一开始先是非常明确地、直截了当地用一些突出的例子说明,这种卑鄙的行为,这种相互包庇坑害主人的行为,这种行为不端的仆人借口好处人人有份而教唆品行端正的仆人去干的行为,必须防止并消灭。他们让仆人们清楚地知道,所谓为亲近的人掩饰过错的信条,指的只是那种对任何人都造成不了伤害的错误,而一个人看见了一件不公正的事情还不说,以致伤害了他人,这就等于是自己在干错误的事情,而且,他之所以包庇他人的错误,是因为他自己也犯有错误,如果他不是个骗子的话,他是绝对不会容忍别人的欺骗行为的。按照这种原则处理问题,个人对个人,总的来说是对的,但在更加密切的主仆关系中,那就必须有更高的要求了,因此,这家主人明确规定,凡是看见有人干损害主人利益的事情而不揭发者,比干坏事者的罪过更大,因为犯错误者是因为利益的驱使去干的,而包庇者之无动于衷,漠然置之,则是对正义,对他服务的这个家庭的利益毫不关心,而且自己也想偷偷地仿效这个干了错事的人。因此,即使错误很大,犯错误者有时还是可能有望得到宽恕的,但是,知情不报者却会被视为本性很坏而必遭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