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第26/63页)

尽管所有的仆人都同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但男仆女佣之间很少交谈:这条规矩必须遵守。有一些主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只要仆人把自己侍候得好好的就行了,仆人们其他的事情他们一概不问,德·沃尔玛夫妇对此很不赞同。他们认为那些只要求仆人为自己好好服务,其他一概不问的主人,其实久而久之,仆人们就不会好好地服务了。男仆女佣之间交往密切必起祸端。一个家庭的乱七八糟的事情,大部分都是由收拾屋子的女佣与男仆人叽叽喳喳给传出去的。如果有一个女佣讨膳食总管的喜欢,那他肯定会勾引她,主人们就倒霉了。男人与男人交往,女人与女人交往,无论多么密切,都出不了什么大事。只有男人与女人交往密切,才能得知主人的隐私,久而久之,就会毁了富有的主人家。因此,主人对女佣们的谨言慎行、举止规矩的监督,不仅是晓以风俗和诚实,而且还要晓以利害,因为不管怎么说,如果一个人不爱他的本职工作的话,他是绝对履行不好自己的职责的,而只有看重道德声誉的人才会热爱自己的工作。

为了防止男仆女佣过从甚密,主人并没有制定什么明确的规定,否则他们会偷偷地破坏你所制定的规定的,而是表面上不显山露水,但实际上却是有一套比规定还要具有权威性的习惯的。主人并不禁止男仆女佣见面,但是却让他们没有机会也没有兴趣私下里幽会。主人的办法是,让男仆女佣做不同的工作,以致他们的习惯、爱好和兴趣也就不尽相同了。在这个家庭里,一切都井然有序,以致他们感到,在这样一个治理有方的家庭里,男人和女人应该少来往。如果有人认为这一套完全是主人的别出心裁的话,那他也会毫不反感地顺应这套生活方式,虽说主人未正式规定必须遵从,但他自己就觉得这种生活方式是最好的和最自然的。朱丽声称这确实是一种好的生活方式;她认为无论是爱情还是夫妻,都用不着男女双方都得私下经常在一起不可。在她看来,妻子与丈夫是应当生活在一起,但生活方式应有所不同;夫妻二人当协调一致,但从事的工作不一定相同。她说,一方可能觉得很美的生活,对方也许会觉得难以忍受;大自然赋予他们的爱好,也同它为他们安排的工作一样,是不尽相同的;他们的兴趣与他们的职责也是并不相同的;一句话,两个人应当从不同的方面齐心协力地打造共同的幸福;而这种工作与职责的区分是他们婚姻关系的最强有力的纽带。

就我而言,我承认我的看法与这条准则很相近。其实,男人与男人在一起,女人与女人在一起,男女有别,这难道不是除了法国人和模仿法国人的人而外,世界各国人民都习以为常的吗?如果男人与女人相互会面的话,最好是短暂晤面,如同拉塞德莫纳人[16]夫妇一样,几乎像是偷偷相见似的,而不能长期地无所顾忌地混杂在一起,那会把他们身上本性的明显差异搞得混乱不堪,变了样子的。在野蛮人中,就看不到男女混杂不清的情况。晚上,家里人吃饭时聚在一起,然后各人和各人的妻子一起过夜,天亮之后,夫妇二人又再度分开,男人和女人顶多是吃饭时在一起,其他时间则是各人忙各人的事情。这种井然有序普天之下皆同,是最自然不过的;即使在这种井然有序遭到破坏的地方,仍然可以见到其遗迹。在法国,男人被迫按照女人的生活方式生活,总是同女人一起关在房间里,他们在其中不由自主地表现出来的躁动不安,说明他们本不该这么生活的。当女人平静地坐在或躺在长椅上时,你就瞧吧,男人则站起身来,走来走去,走走坐坐,总是一副焦躁不安的架势,他那无意识的本能在不停地与自己所受到的束缚进行斗争,不由自主地在驱使他去过大自然赋予他的那种积极的、劳动的生活。法国人是世界上唯一的男人站着看戏的民族,仿佛他们因为成天坐在沙龙里,要到戏院里站一站,放松放松似的。最后,他们终于厌倦了这种像女人似的成天待在家里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因而,为了至少找点乐子,便把自己在家中的那个位置让给了旁人,而自己则出去找别的女人厮混,以缓解自己的这种厌倦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