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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了一会儿,但她看起来仅仅是不知所措的样子。

“现在,我要说,因为那些威胁,你确实去了警察法庭,也确实做证支持了你朋友那不真实的故事,但是回到家后,你满心惭愧和羞耻。正是由于这种惭愧与羞耻,你再也无法忍受保留那只手表,所以你就通过邮局把它寄还到法兰柴思,还附了一张字条说:‘我不想要它。’”他停了一下,“让我说,格拉迪斯,这才是事情的真相。”

但她又开始恐惧。“不。”她说,“不是的,我从没有过那只表。”

他忽略了那句承认,继续流畅地说:“我哪点搞错了吗?”

“是的。不是我把那只表寄回去的。”

他拿起一张纸,依然温和地说:“你在我们之前谈到的那个学校上学的时候,很擅长画画。因为你画得不错,所以你有作品在学校展览中展出。”

“是的。”

“我这里有一张加拿大地图——?一张十分整洁的地图——?是你的参展作品之一,而且你甚至还因此得了奖。你还在右上角那里签了名,我相信你一定很骄傲在如此整洁的一幅作品上签名吧。我希望你会记起它。”

那幅作品经庭上检查后传给她,这时凯文继续说道:

“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这幅加拿大地图是格拉迪斯在学校最后一年时候的作品。庭上检查过后,无疑会让你们传阅的。”然后,他转向格拉迪斯,“那幅地图是你自己画的?”

“是的。”

“还在角落签了自己的名字。”

“是的。”

“以及在地图的底端用大写印刷字体写了DOMINION OF CANADA(加拿大自治领)?”

“是的。”

“你在地图的底端用大写印刷字体写了DOMINION OF CANADA(加拿大自治领)。很好。现在,我这里是之前提到的那张字条,有人同样用大写印刷字体写了I DON’T WANT NONE OF IT.(我不想要它。)这张字条,跟手表放在一起寄回法兰柴思,而那只手表是萝丝·格琳在那儿做工的时候丢失的。我想说,大写印刷字体I DON’T WANT NONE OF IT.(我不想要它。)与DOMINION OF CANADA(加拿大自治领)的笔迹完全相同,也就是说它们出自同一人之手,而那个人就是你。”

“不是。”她说,接过递给她的那张字条,又慌张地把它丢到前面的台子上,好像那可能会把她刺痛似的,“我从来没有。我从来没有把那只表送回去。”

“你没有用大写印刷体写下I DON’T WANT NONE OF IT.(我不想要它。)这些字吗?”

“没有。”

“但DOMINION OF CANADA(加拿大自治领)这几个字确实是你写的,是吗?”

“是的。”

“好吧。稍后我会拿证据证明这两份字迹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同时,陪审团有时间也可以检查一下这两份字迹,并得出他们自己的结论。谢谢。”

“我那无所不知的朋友向你提出,”迈尔斯·艾利逊说道,“你是被迫来这里做证的。他说的是真的吗?”

“不是。”

“你并不是因为害怕‘如果不过来,就会对你怎样’的威胁才来做证的,是吗?”

她花了一些时间仔细考虑着这个问题,显然在作思想斗争,“是的。”她最后壮着胆子说。

“你在警察法庭证人席上,以及在今天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吗?”

“是的。”

“并不是有人要你这么说的?”

“不是。”

但这整个过程留给陪审团的印象却只是:她不是一个自愿为别人的故事复述做证的证人。

就这样结束了控方的取证问话,而凯文继续就格拉迪斯·瑞斯这部分进行了总结,就像按照家庭主妇的原则那样,在开始一天真正的工作之前“把脚清理干净”。

一位笔迹专家证明,那两份递交法庭的笔迹是出自同一人之手。他不仅对此确定无疑,还声称自己很少被交付如此简单的鉴定工作。那两份笔迹样本中,不仅单个字母本身笔迹相同,就连字母组合的笔迹也极为相似,比如DO、AN以及ON这些字母组合。显然,对于这一点,陪审团早已有了自己的决定——看过那两份笔迹样本的人,没有一个会质疑它们出自同一人之手的结论——艾利逊对此作出的专家也可能出错的辩护,也只是下意识的条件反射,其实他自己也不尽信。凯文又传出他的指纹证人,宣誓做证在两份字迹样本中采集到了相同的指纹,这就摧毁了对方所有可能的辩护。而艾利逊却辩称那可能不是格拉迪斯·瑞斯的指纹,这不过是最后的垂死挣扎罢了,他甚至都没有要求庭上进行确认检查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