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孤屋(第3/6页)

我在城里曾有一个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在作出重大抉择的沉重时刻,竟然未透一点口风:突然离去而且再也没有归来。另一个大学的朋友曾经和一伙人带上背囊结伴远行,历尽艰辛,至少在外面度过了两个徒步行走的冬天。他们经历的那些奇怪故事,绝大多数城里人闻所未闻——这些人的行为除了在自己的亲属和朋友之间引起一阵惊诧之外,其他人连看都不看,而且根本就不想知道。这个城市早已度过了事事好奇的年代,习惯了冷漠。别说走开了几个毛头小子,就是再大的事儿也不理不睬:闹市区的一条马路上轧伤了一个女孩,血流不止,她的同伴捧着受伤的头,长时间跪着恳求过往车辆帮她把伤者送往医院……

那几个朋友跋涉归来的那个下午,我第一眼见到他们的场景至今难忘:几个人扎在地铺上,远看就像一堆又破又脏的布。他们和背囊挤在一块儿酣睡,流出了口水。据说他们要寻觅“苦难”,这一回真的是如愿以偿了。一路的疾病、贫困和寒冷加在一块儿,把他们折磨得够惨的,真有九死一生之慨。

这个城市有着各种各样的角落,相互之间简直是天壤之别。就在我看过旅途上归来的朋友不久,还随当时所在的杂志社朋友光顾了另一个聚会。那个晚上踏入一个门厅时,立刻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人间幻境。这儿奢华吓人,狂生美女相携,鲜花美酒堆成了山。我在这座城市里二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夜晚。一个恶少结着一条古里古怪的领带,手上的白金戒指闪闪发光,挽住一个红毛姑娘,踉踉跄跄奔过来。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个土里巴叽的城市还有这样一群无耻的家伙。他们每个人都想嘲笑世界,却忘记了自己才是地道的小丑。男子手掌翻飞,口若悬河;女子扭扭捏捏,嗲得可怕。他们都想学外国人,一会儿耸肩一会儿摊手,英语单词说得磕磕巴巴。一个躬着身子走路的家伙不无自豪地说:“瞧我长了个欧洲小驼背……”这儿是浅薄鬼得势的地方,他们模仿西方人,连举止都要抄袭。一位小个头男子端着香槟一路旋来,那模样就像一个急于性交的公狗。他搽了浓重的发蜡,头发出奇地光顺,像套了一顶又小又圆的黑丝帽——整整一晚上他都想与杂志社的头儿娄萌搭话,不断地瞥着她身边的多毛青年马光——今晚就是马光把我们领到这个鬼地方来的……

在这个疯癫的角落,个个自命不凡,连发育不全的人也在斜眼看人。几个人在一旁讨论“海滨松林别墅”、“私人游艇”、“石头音箱”……只听他们谈话,还以为个个拥有亿万家财呢,实际上只是一些寄生虫。锱铢必较的年头已然过去,贫穷的时代却远远没有结束。这就是我们糟糕的、令人尴尬的现实。

对照一下那些因为出走而弄得满身肮脏的朋友吧:他们正幻想以肉身的折磨来抵御精神的痛苦,并长久以来为自己苍白的经历和狭窄的视野而感到焦虑。他们崇尚苦行,无情地磨损自己。我对他们难以苟同,却笑不出来。这个城市已经没人理睬他们,他们自己专注地盯着这个不幸的世界。

就在这帮苦行僧当中,一个倔气的家伙与我发生了激烈的冲撞。

说实话,这个人令我充满诧异又颇为好奇,但绝不想引为同调——我知道自己的辞职、我的东部之行与他们完全不同。我已经没有了他们那一伙的热烈和高蹈,只不过想找一个地方好好劳动。因为我发现自己置身的那一摊子不是劳动,而是死磨,是骇人的浪费。我已经受不了这些,四十岁了,生命不容浪掷。我不过是想让自己活得更充实一些,不再做一些虚无荒谬的事情。比如说我更愿意亲手播种和收割,愿意在院里植起一株木槿,看着它从初夏开到秋末……那个家伙十分刻薄,他对我的辛辣挖苦简直随口就来。他做得太过了,甚至在我与梅子一家闹着别扭时,给予了致命的中伤。他的花言巧语一度说服了梅子——像这样一个读书破万卷的家伙做到这一点并不难!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