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第4/10页)

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并不难,有些人认为易如反掌,有些人则认为难如上青天。对所有人来说,难的是知道何时应该表现出这种“恨”。我们的性格会蒙蔽我们。柔情温顺之人——宠爱妻子的丈夫、逆来顺受的妻子、溺爱的父母、孝顺的子女——即使在这一刻已经来临时,也不太愿意相信;而独断专行之人,稍有恃强欺弱的倾向,就会动辄相信这一刻已经到来。所以,将自然之爱置于恰当的地位,以杜绝这一时刻出现,极为重要。

从一个低得多的层次上,我们可以看到如何能够做到这点。那位即将奔赴沙场的保王党诗人对自己的爱人说:

亲爱的,倘若我不更爱荣誉,

我便不会如此爱你。

对有些女人,这个借口毫无意义。荣誉只是男人谈论的傻话之一,是为触犯“爱的律法”(那位诗人正准备触犯这个律法)寻找的一个借口,因而罪加一等。拉夫雷斯可以放心地利用这个借口,因为他的爱人是保王党人,像他一样,已经承认了荣誉对人的要求。他无须“恨”她、坚决反对她,因为他们认可同样的律法,在这个问题上早已达成共识,彼此理解,此刻在面临抉择时,他不需要转变她的观念、让她相信荣誉至上。当比荣誉远远重要的东西面临危险、需要我们付出时,这种事先的共识尤为必要。事到临头才告诉妻子、丈夫、母亲、朋友,自己对他们的爱一直暗地有所保留——必须在“上帝之下”或“在上帝允许之下”,那就为时已晚。你应该事先提醒。毫无疑问,不是明确地提醒,而是通过无数次的谈话暗示,通过很多小小的决定所体现的原则提醒。实际上,你应该尽早让对方知道,彼此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真正的分歧,以免婚姻或友谊产生。无论是最幸福的婚姻还是最真挚的友谊,都不是盲目的。奥利佛·埃尔顿在谈到卡莱尔和穆勒时说,二人对正义的看法有分歧,这种分歧“对于任何真正的友谊来说”必然都是致命的。如果所爱之人的态度中暗含着“一切为了爱”(名副其实的“一切”),那么,他的爱就不值得拥有,因为他没有摆正自己的爱与大爱之间的关系。

这就将我引到了本书必须努力攀登的最后一道悬崖之下,我们必须尽量将人类的爱与大爱(即上帝)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准确地描述出来。当然,这种准确只是就模式或象征而言,从长远来看,肯定是不准确的。即便在我们使用这种模式之时,我们也需要其他模式予以纠正。最卑微的人,处于恩典之中,也会对大爱本身有一些“由熟悉而生的认识”,对大爱本身有所“品尝”;但是,即便最圣洁、最智慧的人,对终极存在也不可能有直接的“认识”,得到的只能是一些类比。虽然借助光我们能够看见其他事物,但是我们看不见光。同样,有关上帝的陈述都是我们从对其他事物的认识中作出的推测,因着上帝的启迪,我们得以认识这些事物。我之所以努力贬低人对上帝的认识,是因为在下面我要力求清楚(并且不过于唠叨),这可能会让你觉得我对自己的观点很自信。事实绝非如此。我若自信,便是疯子。请把下面的内容当作一个人的幻想,当作几乎是他的神话。其中若有什么对你有用,就利用好了;若没有,就别再理会它。

上帝是爱。还有,“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这就是爱了”(《约翰一书》4:10)。我们的出发点不应该是神秘主义,是受造物对上帝的爱,或是有些人在尘世生活中对上帝所赐予的果实的美妙预尝。我们必须从真正的源头,从爱作为上帝的力量开始。这种原初的爱是给予之爱,在上帝中,没有饥饿需要饱足,只有丰盛渴望给予。上帝没有创造的必要,这不是经院哲学枯燥乏味的玄想,而是最根本的一条教义。没有它,我们就很难不把上帝看作一个“管理者”,认为他的作用或本性就是“管理”宇宙,就像校长管理学校、旅馆老板经营旅馆一样。但是对上帝而言,主宰宇宙不是一件重大的事。在他自身之中,在他自己“三位一体的国度”,他主宰着一个疆域远比宇宙辽阔的国度。我们需要时刻牢记朱利安夫人的异象,在她的异象中,上帝手里握着一个小小的、类似坚果的东西,那就是“他创造的一切”。一无所缺的上帝用爱创造了纯粹不必要的造物,为的是爱他们,使他们变得完美。在创造宇宙时,他就已经预见了(是否应该说“看见”?因为对上帝而言,不存在时间)。在十字架周围成群飞舞、嗡嗡作响的苍蝇;贴在凹凸不平的木头上的皮开肉绽的脊背;穿透中枢神经的钉子;随着身体的下垂,反复出现的窒息;以及为了呼吸,一次又一次挺直身体时,脊背和胳膊反复经历的锥心疼痛。如果我可以冒昧地借用生物学的比喻,我想说,上帝是位“寄主”,他有意创造了自己的寄生物,让我们可以利用他,“占他的便宜”。这就是爱,是众爱的发明者——大爱本身的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