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史例述评(三)(第2/4页)

拥有了这么一支强大的武装,加上自己强大的陆军,以及在六年战争中所获得的锻炼和昂扬的斗志,英国完全有能力傲视欧洲。作为信奉新教的共和政体,英国冷眼旁观了两个天主教国家之间的战争。作为一个海洋和贸易国家,隔海的信奉新教的共和政体荷兰成了英国的竞争对手。在共同的信仰下,两国却因为旧恨难消,加之在航海和贸易上存在的不平等而结下新仇。五十年前,英国支持荷兰,使其摆脱了西班牙的统治获得自由,而这时,荷兰以廉价的薪酬和运输成本损害着英国的航运利益,抢到了英国大量的运输业务。

至于克伦威尔的政策获得支持的原因,一直存在争议,因为他的政策难以看透,而且具有欺骗性。可我认为,其中的奥秘,在于他是一名虔诚的宗教信徒。他的理解是,世界的发展是上帝的旨意,他的政策是顺应了上帝的旨意。克伦威尔认为,他手握着真理并得到上帝的指引。这种信念很危险,能导致国家政策的肆无忌惮和恣意妄为,这是一种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信念。但是,当时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包括政治家们,他们都认为,只要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克伦威尔的第一次行动试图把所有新教力量在政治上集中。除了向其他新教国家提议外,他还向荷兰提出了合作的建议,联合两个共和政体。荷兰当然表示反对,因为它已经控制了世界航海贸易的绝大部分,而法国这时又无暇顾及它。过去的经历,以及当时英国的实力,使荷兰人明白,联合就意味着被吞并或者是屈服在英国之下。四十年后,荷兰王子威廉三世成为英国国王时,这个提议又一次提起并被他接受。正是这种克伦威尔未能达成的集中,打败了路易十四,又将荷兰拉低至二等地位。这些都是鼓吹欧洲联合的克伦威尔造成的。

荷兰拒绝了克伦威尔的提议后,作为报复,英国通过了针对荷兰海上贸易霸权的英国航海条例。1651年10月,该条例通过,1652年5月,战事初现端倪。该条例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这次战争。我们要讨论的就是这次战争的过程。两国之间进行了两年的战争。这次战争为集中原理提供了实例,启发我们要时刻考虑所面临的国际形势。

在这之前,英国海军鲜少在地中海出现,在那里的英国商船只能自求多福,而在英吉利海峡和爱尔兰海以及大西洋同法国与西班牙的贸易中,英国已经有了一定的护航制度。地中海的贸易由东方公司经营,其所使用的船只的体积和武装配置只是为了自卫,很少用于其他的贸易。地中海在英国的贸易利益中并不是主要的,所以英国在地中海的商船和偶尔出现的海军舰只一直受荷兰打压。从斯图亚特王朝初期到克伦威尔当政前时期,英国并没有强有力的对外政策,因为强有力的对外政策需要筹措经费,为此国王必须对议会让步,然而国王不愿屈服。那时,因为海军数量不足,一时间海盗横行,北非伊斯兰教各国的船只甚至成群结队地在英国近海集结。截至1652年,六年时间里,英国有150艘船只遭他们劫掠。此外,法国、西班牙的私掠船也随意掠夺英国船只。

克伦威尔改变了这一切。他所领导的共和政体有计划地令海军担负起护航的责任,而且护航范围是前所未有的。正如科贝特所说,这是海军思想的一种全新战略观念,即控制贸易航线。控制贸易航线必备的两个战略要素是:一支机动的海军;供海军驻泊的靠近航线的作战基地。海军初次到达国外海域时,只有依赖友好国家的港口。这种依赖不仅不方便,还缺乏稳定性,必须获得港口。为了保护航运,英国海军进入地中海,经过多年努力,最终取得了直布罗陀、马耳他、塞浦路斯、苏伊士、亚丁等地区。英国还一度占领丹吉尔、科西嘉、梅诺卡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