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新经济政策的阻力和终结(第5/12页)
在实施新经济政策过程中当然也有受益者,居民群众利用新经济政策给予的商机和自由,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有的开始发家致富。在城市有耐普曼,他们在零售商业中占据巨大的份额,弥补了尾大不掉的国营商业的不足。耐普曼在活跃城乡流通、城乡交流,满足人民日常生活需要方面起了无可替代的作用。这是一部分善于经营的人士,他们的经营活动远远没有达到形成资产阶级的程度,并且由于大型批发业务都掌握在国营企业手中,耐普曼的活动受到严密的控制和约束,对整个国民经济并不构成威胁。
在农村从新经济政策得到好处的是善于经营的勤劳的农民。沙俄时代的富农经过国内战争贫农委员会的剥夺已经基本消灭,由于土地和生产资料被剥夺,他们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富农了。在实施新经济政策之后在农村兴起的是那些善于经营耕作的勤勉的农民,他们利用缴纳粮食税后的剩余来改善和扩大生产,逐渐成为农村的富裕阶层,当时叫做“富裕农民”,以区别于所谓“富农”。但是他们的日子总的说来并不好过。按照过去村社的传统农村定期重分土地,这很不利于土地的改良,农民对过去富农的盘剥仍记忆犹新,因此一有风吹草动,在农村就对“富农”实施剥夺,没收他们的土地、住宅和财产。
在农民写给报社的信函中有大量的申诉,对此表示不满。1925年阿穆尔州的农妇马秀拉给《农民报》写信说:“共产党好像竭力要使所有的农民变穷,只鼓励贫农,不是帮助他,而是鼓励他穷,如果一个农民成功地改善了自己的经营,那他就会从贫农队伍中除名,在他头上贴上富农的标签,把它看作是苏维埃政权的敌人。可是没有一个农民不想改善自己的经营,这就在党的眼中成为富农。换句话说,这就是没有一个农民不想成为苏维埃政权的敌人。”[133]
新经济政策本身的矛盾
新经济政策自身包含许多矛盾,例如近期任务与长期共产主义目标的矛盾。新经济政策的目标是利用市场机制发展生产,为社会主义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但是,当时领导人对其长期存在的必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一看见生产有所增长,“资本主义成分”有所增加,就忍不住把这一切同共产主义目标对立起来,要求消灭耐普曼、“富农”等“资本主义成分”。“左派”都有“恐资病”,希望通过“大跃进”越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建成”社会主义。通过市场机制发展经济比行政命令要慢。用一个命令就可以把“富农”驱逐到边远地区,流放到特别移民区,甚至肉体消灭,通过命令可以制订和批准五年计划,按照规定的速度发展重工业,而通过市场,则费时费力,因为培育市场是需要时间的。为了发展经济允许合法经营者发财致富,列宁说过,发财吧,但是请你们严格遵守苏维埃法律。但是,布尔什维克党宣传和追求的是共产主义,要消灭剥削,消灭剥削阶级以至所有的阶级,取消商品货币等“资产阶级”机制。军事共产主义被否定了,但是共产主义仍然是理想和奋斗的目标,无产阶级专政不但存在,还要加强。允许资产阶级存在甚至发展的新经济政策(哪怕加上一个限制词“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在当时的观念下不能不同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发生矛盾,而绝大多数领导人都站在无产阶级专政一边,动辄挥舞专政之剑来对付“阶级敌人”。
新经济政策的主要任务是达成经济上的妥协,首先是同数以百万计的农民的妥协,防止农民造反。党的领导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同农民或者各资产阶级阶层作政治妥协。列宁说得相当明确:虽然我们允许资本主义,但这是在农民的需要的范围内,不允许任何社会革命党人的和孟什维克的宣传。我们的法院应当懂得这一点。在我们结束全俄肃反委员会、建立国家政治法院的时候,我们要在代表大会上指出,我们不承认超阶级的法院。我们的法院应是无产阶级的,而法院应该知道,我们容许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