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新经济政策的阻力和终结(第2/12页)

[119]1924年3月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决定进一步限制实行经济核算的国营机构和企业的自由,规定它们至少把60%的后备资金用来购置息票。1927年6月29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发布的新条例规定托拉斯完全服从国家的计划任务,取消了托拉斯提取利润这一条。

允许私商的存在,这是新经济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他们的处境非常不稳定。1923年10月9日苏联人民委员会决定在高收入人群中强制摊派国家6%有奖公债,逃避购买等同于逃避税负。[120]1924年初公开向私人商业发起进攻,格伯乌把耐普曼迁出莫斯科,逮捕和驱逐从1923年12月底一直进行到1924年1月。所有被捕者和被指控为“新经济政策的渣滓”者,都流放到索洛维茨和纳雷姆。他们的家庭成员,除公务员外,一律迁出莫斯科,并禁止居留在各共和国首都和人口稠密的工商业中心。住房被查封,与其他屋内财产一起交付莫斯科不动产管理局处理。[121]接着又采取措施禁止私人商业。1924年4月24日《真理报》公布俄共中央关于国内贸易和合作社的决定,其中规定:①把私人资本首先是批发资本排挤出商业。②着手制订商业条例,制订条例时须有国营商业代表参加并处于领导地位。③研究最大限度限制私人和私人机构从事信贷工作活动,等等。由于商品荒,1925年11月4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同投机倒把斗争的专门决定:“加强对那些因出售和倒卖日常用品而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和合作社工作人员的镇压,迅速审理此类案件,并举行一系列的示范审判……规定国家政治保卫总局的机关最多在两周期间内完成上述案件的初步调查……侦察要在最短期间完成。”[122]

1930年6月斯大林在党的十六大上给新经济政策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新经济政策不只是预计到退却和容许私营商业活跃,即在保证国家起调节作用的条件下容许资本主义活跃(新经济政策的最初阶段)。实际上,新经济政策同时也预计到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分子进攻,缩小私营商业的活动范围,相对地和绝对地缩减资本主义成分,公营部分日益超过非公营部分,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新经济政策的现今阶段)。”[123]在斯大林看来,新经济政策无非是退却和进攻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向资本主义发动进攻并最终消灭之的问题,至于运用市场机制统统不在考虑之中。

党的领导中也有以布哈林为代表的少数人一直在维护和坚持新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1925年布哈林提出把新经济政策推广到农村去,主张各种经济成分互相促进,互相繁荣。他主张把农村作为工业的广阔市场,而不是“殖民地”、剥削对象。布哈林认为,苏联出现的经济危机,不是生产过剩,而是商品短缺造成的。社会主义应当是有机发展的社会,不能搞拔苗助长的“大跃进”,不能人为地加剧阶级斗争,而应当争取缓和阶级斗争,如此等等。但相对来说,他们势单力薄,顶不住反新经济政策派的强大压力。

左倾激进思潮的对抗

苏俄的改革突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把市场机制引进社会主义建设,这是无先例可循的创举,只能摸索前进。在这过程中有人从实际出发,不断修正自己的看法,改变自己的观念,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有人死守传统观念不放,总想走回头路,回到军事共产主义的道路上去。列宁是前者的代表,经过约半年时间的实践,列宁由否定商业到承认商业,从试图把交换限制在地方范围到允许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交换,从只允许产品交换到承认商品买卖,最后号召共产党员学会经商做生意。列宁的这个号召实际上意味着要全党学会市场经济,在过渡时期利用商品市场机制来从事社会主义建设。然而列宁过早逝世,他的继任者多数对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并不理解,把新经济政策看作是暂时的退却,看作是1918年春政策的回归,不承认它同以往的政策有质的差别。政策不稳定,受政治气候、党内斗争的影响甚深。对新经济政策的态度,对耐普曼和富农的政策,经常是党内争论的对象,党内除布哈林等少数人,一个比一个“左”,斯大林反对托洛茨基,但在骨子里他比托洛茨基还要“左”。斯大林对布哈林的支持,仅仅是为了打倒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的需要,一旦目的达到,立即同布哈林分道扬镳。政策的不稳定导致居民心态始终处于惴惴不安的状态,没有人愿意把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斯大林批判“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但不久就实际执行这一规律的基本原则,用剥夺农民的办法取得工业化所需要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