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畸胎之七十年代(第5/10页)

确切地说,村人的愤慨,主要是由他所背的那半扇猪引起的。

他们认为他是在公然挑衅,既是对他们,也是对农村集体化道路,对社会主义。

于是就有人拦住他,谴责他:“你既然非要一个人走私有化的道路,为什么还双脚踩在我们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上?”

他也恼火了,振振有词道:“你们想干什么?不过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农村土路,在解放前也不至于不许谁走!”

听听,这不明明是在攻击社会主义嘛!

有的村人想,你背回来半扇猪有什么值得显摆的?没有水看你那猪肉怎么个吃法?

也不用谁下令,他们就轮流把村里的一口井看守住了——不许他家的人来汲社会主义的井里的水了。

事实是,他不在村里的几年中,不仅他家那三亩几分地早已归了集体,凡是他家能参加集体劳动的人,也早已成了人民公社的社员了。而且,和别的社员们的关系处得还都挺不错。

都是那半扇猪惹的祸,以及他那一种走资本主义私有化道路仿佛走得不屈不挠、走得特来劲儿的模样。

至于那一口井,他很清楚——它不是社会主义以后才有的。那是一口古井,解放前好几辈子的时候就有了。

不许他家的人汲水,他怒不可遏了,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蹦着高骂了起来。

骂些什么呢?无非骂村里的人连点儿乡情都不讲,变得彻底地没了人味而已。

这一骂就惊动了村干部们。

村干部们凑在一起统一思想,皆认为太应该好好教育教育这个人了。

而在当年,对一个人的最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无非便是召开批判会。

于是,他家里闯入了民兵,将他倒拧着两条胳膊押到小学校去了——全村人集合到那儿对他进行毫不留情的批判。批判会和批斗会,原本界限就不很分明,尤其在当年的农村里更是那样。结果批着批着,渐渐就变成斗了。他被逼着站到一张桌子上去了。斗的非要使被斗的低头认罪不可,被斗的则你们越斗我越不服。结果,斗人的都急眼了,被斗的也急眼了。人们一个没留神,他做出了一件冲动过火之事——他背后的墙上贴着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像,他猝一转身,将毛主席像扯下来了,随之便撕,边撕还边说:“叫你们说话不算话!叫你们说话不算话!早知今天这样,我当年才不那么积极!……”

一阵肃静,鸦雀无声。

他自然几分钟后就后悔了,然而后悔也晚了。

众目睽睽,都看到他做下了什么事。

那在当年是犯死罪的事。

谁敢把那样的事压下呢?没人敢。

村干部们连夜向公社汇报了;公社火速向县里汇报了;县里认为案情实属重大,汇报到了省里。

第二天,从省城开来了警车,将他用亮锃锃的手铐铐走了。

那一年他已经五十六七岁。

他千里迢迢背回家里的那半扇猪,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肉。

不消说,他也没能在家里过上那一年的春节。

专政机关念他出身好,网开一面,从轻发落,判了他个无期。

他这一个当年土改时期的积极分子,始料不及地成了“反革命”,而且是现行的。

村人们,包括村干部们,过后细细一想,偏又都忆起了他这个人以前为人处世的许多优点。比如心地善良,比如助人为乐,比如义气、正直什么的……

他最主要的缺点就是有时候看问题太死心眼,往往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总而言之,太倔。

村人们都因了他的倔而替他喟叹不已,也都有点儿后悔——明知他的倔脾气,又何必那么较真地批斗他?

然而他们的后悔,也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