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儿童学习(第9/15页)

在战后重建日本的事业中,关怀日本前途的领导者们,对战前日本成年学校和军队中这种侮辱青少年、戏弄青少年的习俗应当给予特别注意。应当充分强调“爱校精神”,以及“老同学关系”,以消除大欺小、高压低的习俗。在军队中必须切实禁止虐待新兵。虽然老兵对新兵应当进行严格训练,正如日本各级军官一样,坚持严格要求在日本不算侮辱,但嘲弄、虐待则是侮辱。在学校和军队中,凡是上级生或老兵让下级生或新兵摇尾装狗、学蝉鸣,或者在别人吃饭时间让他们“立大顶”,都必须受到惩罚。如果能有这种变化,那对日本的再教育将比否定天皇的神格以及从教科书中删除国家主义内容更加有效。

少女不学习“对名分的义理”的准则,没有男童那种在中等学校及军队训练中的体验,也没有类似的体验。她们的生活远比男子平稳。自从她们懂事的时候起,她们就受到一种教育:无论什么事情都是男孩当先,礼品、关怀,女孩都是没有份的。她们必须尊重的处世规则是,不容许有公然表白自我主张的特权。尽管如此,她们在婴幼时期也和男童一样享受了日本幼儿的特权生活。特别是当她们还是幼女时,可以穿鲜红的衣物。长大成人后,那种颜色的衣物就不能再穿了,直到第二个特权时期开始,即六十岁后才能再穿。在家庭里,她们也像其兄弟一样,可以受到彼此不睦的母亲和祖母双方的宠爱。另外,弟弟或妹妹总是要姐姐,也要家里的其他人跟他“最亲”。孩子们要求与她同睡,以表示最亲。而且她常常把祖母给予的恩惠分给两岁的幼儿。日本人不喜欢单独睡觉。夜里,幼孩可以把被子紧挨着他喜欢的年长者。“你对我最亲”的证据就是两个人的睡床紧挨在一起。九岁或十岁以后,女孩子被男童的游戏伙伴排除在外了,但还可以在其他方面得到补偿。她们可以炫耀新的发型。十四岁至十八岁姑娘的发型,在日本是最讲究的。她们可以穿上丝绸衣服,而以前只能穿棉布衣服。这时,家里人也千方百计打扮她们,让她们更加漂亮。这样,女孩子也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满足。

女孩子必须遵守各种各样的约束,这种义务要她们自己直接承担,无须父母强制。父母亲对女孩子的家长权不是通过体罚,而是通过平静而坚定的期待,希望女儿按照要求来生活。下述事例是这种教养方法的一个极端例子,值得加以引用,它说明了女孩子所受的那种不甚严厉、似有特权的教养的特点,即一种无权威的压力。稻垣钺子⑦从六岁起就由一位博学的儒者教授汉文经典:

整个两小时的授课,除了双手和嘴唇外,老师纹丝不动。我坐在老师面前的榻榻米上,也得同样端坐,纹丝不动。有一次正在上课,不知什么地方不合适,我稍微挪动了一下身子,屈起的双膝角度稍有偏移,老师脸上立刻微露不满的惊愕神色。他轻轻地合上书、慢条斯理然而很严峻地说:“姑娘,你今天的心情显然不适合学习,请回房间好好思考思考。”我小小的心灵羞得无地自容,但毫无办法。我先向孔子像行礼,接着向老师行礼道歉。然后毕恭毕敬地退出书房。我小心翼翼地来到父亲跟前,跟平常课毕时那样向父亲报告。爸爸很吃惊,因为时间还未到。他似乎不在意地说:“你的功课学得这么快啊!”这句话简直就像是丧钟。直到今天,想起这件事仍似有隐痛之感。⑧

杉本夫人在另外一个地方描写她的祖母,言简意赅地说明了日本父母态度的一个最显著特点:

祖母态度安详,她希望每个人都按照她的想法去做。既无叱责,也无争辩,但祖母的希望像真丝一样柔软却很坚韧,使她的小家族保持着她认为正确的前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