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儿童学习(第11/15页)

妻子则没有同样的特权。她的义务是对丈夫保持忠贞。即使被勾引,也只能偷偷进行,日本妇女很少能隐秘私恋而不被发现。神经过敏或心绪不宁的妇女被说成患有“歇斯底里”。“妇女最常受到的困难不是社会生活,而是性生活,很多精神不正常的妇女以及大多数的歇斯底里(神经过敏、心绪不宁)患者,显然是由于缺乏性协调。妇女只能靠丈夫随意来满足性欲。”⑫须惠村的农民们说,大多数妇女病“始于子宫”,而后蔓延至头部。丈夫如果只迷恋其他女人,妻子就会求助于日本人通认的手淫习惯。自农村以至高贵家庭,妇女都秘藏有用于这种事的传统器具。在农村,妇女如果生过孩子,就可以相当随便地谈论性言行。在当母亲以前,关于性的玩笑她一句也不说,当了母亲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玩笑就充斥于男女混杂宴会之时。她们还会配合猥亵小曲的节拍,扭腰摆臀,毫无顾忌地跳色情舞蹈,以飨座客。“这种余兴必定引起哄堂大笑”。在须惠村,士兵服役期满回乡时,村里人都到村外迎接。这时,妇女们女扮男装,互开下流玩笑,佯装要强奸年轻姑娘。

这样,日本妇女在关于性问题上也有某种自由,出身越是低微,自由越大。她们一生在大部分期间必须遵从许多禁忌,但绝不忌讳知道生活真相(指男女间事)。在满足男人性欲时,她们是淫荡的;同样地,在满足男人性要求时,她们又是克制性欲的。女人到了成熟年龄,就抛开禁忌,如果出身低微,她的淫荡毫不逊于男人。日本人对妇女行为端正的要求因年龄和场合而异,不要求一成不变的性格,不像西方人,把妇女简单地分成“贞女”和“淫妇”。

男人们也是既有时恣情放纵,也有时节制谨慎,视不同场合而定。男人的最大乐趣是与男友一起喝酒,如有艺妓陪坐则更惬意。日本人乐于醉酒,没有必须节制饮酒的规矩。两三杯酒下肚以后,就会解除平常严肃拘谨的姿态,喜欢相互倚躺,亲密无间。醉酒者除极少数“难以相处的人”会发生吵闹以外,一般很少看见粗暴行为或打架。除了在喝酒这种“自由领域”之外,日本人说,男人绝不能干别人讨厌的事。如果一个人在其生活的重要方面被人指责为讨厌,那就是仅次于日本人常用的骂人话“马鹿”(混蛋)。

从前所有西方人所描绘的日本人的矛盾性格,都可以从日本人的儿童教养中得到理解。这种育儿方式使日本人的人生观中具有两面性,每一面都不应忽视。他们在幼儿期过的是有特权和娇纵的生活,此后在接受各种训练过程中,他们始终保持着那种“不知耻”年代的欢乐生活的记忆。他们无须为未来描绘天堂,因为,他们过去曾有过天堂。他们描绘童年时代时所用的是他们的术语,说人性本善,众神慈悲以及做一个日本人无上光荣。这使他们很容易把自己的道德建立在一种极端观念上,即认为人人身上都有“佛种”(成佛的可能性),死后都能成神。这种观念使他们固执,有相当自信,是愿意干任何工作而不顾自己的能力是否相称的思想基础,是他们敢于坚持己见,甚至反对政府、以死力谏、以证明自己正确的思想基础。有时,这种自信使他们陷入集体性的狂妄自大。

六七岁以后,“谨言慎行”、“知耻”,这类责任逐渐加在他们身上,而且背后有强大的压力,如果有过错,家庭就会反对他。这种压力虽非普鲁士式的纪律,却无法逃避。在具有特权的幼儿时代,有两件事情为这种必须履行义务奠定了基础:一件是父母固执地训练其便溺习惯和纠正各种姿势;另一件是父母常常嘲弄孩子,吓唬说要遗弃他。这些幼年时代的经验使孩子们有所准备,能够接受严格的约束,以免被“世人”耻笑、遗弃。他要抑制幼儿时期无拘无束、公开表达的那些冲动。那些冲动并不是不好,只是因为已不合时宜了。他现在正进入严肃的生活。随着童年特权的逐渐遭受否定,他被允许享受成人的更大享乐,但幼年时代的那些经验绝不会真正消失。他们的人生哲学随时从童年吸取经验。他承认“人情”,这也是回复到幼时的经验。整个成年期间,在其生活的“自由领域”内,他又重新体验幼年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