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马作品的每一个人都活在一套概念、秩序和自以为是的真理里,所以他们活得很荒谬,这是非常“有意思”的写作。
“我”作为村里唯一读过大学的人,被村里人当成是一个万能者,连老母猪病了也要来找“我”治疗。而“我”在村人中的偶像地位最终被老母猪给毁了,从此“读书无用论”的思潮在村里越演越烈。于是“我”决心去学习兽医,要在乡亲们面前证明:学哲学的也能给猪治病!——《万能》
赵先生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喜欢探视病人。他每次一听到周围的同事或昔日的同学、朋友因病住院,他就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感从心底迅速升腾。他要去医院里看望。他说,在那一时刻,他觉得自己很满足。——《探视》
一个几十年不见面的初中老同学千里迢迢、带着两箱咸鸭蛋来找“我”,不是为了叙旧,不是为了少年时代的友谊,只是为了证明他初中时当过“班长”然后填进“干部履历表”里。——《班干部》
在这些热闹的故事后面是劳马冷静的观察,他寥寥几笔,就将一个可笑又可悲的人物推到你的面前,让你看见别人,也认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