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你一颗糖](第3/5页)
然后她回到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箪食瓢饮在市井小巷。
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她的故事散落在大半个地球上,她曾突发奇想地跳上最晚一班“伊丽莎白”号渡轮去维多利亚岛看郁金香,整个Buchi 花园只有她和满坑满谷的郁金香,她对着花儿哼《花仙子》,没有风,面前的花儿忽然翼动了一下叶片儿,吓得她立起一身寒毛。
她跑去大温哥华北部山区专程偶遇山熊,洗出来的照片上熊眼里有像两个灯泡一样的奇异光斑。她还曾偶遇过一只有性格的鹿,那头雄鹿突然跳上公路,被她的车蹭了一下,雄鹿气愤地瞪着她,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骂骂咧咧。
她刚拿到北美驾照,就敢独自开车走1 号公路,东西贯穿加美。
她借来一辆比她爸爸年龄还大的车,她在加油站吃特价餐,住不起汽车旅馆就睡在车里,车载音响里放了一路评剧。
走过得克萨斯州看见路边出现无限速的路标后,油门几乎被踩到底,她开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碰到一个人。终于,在近黄昏的时候看到了一座飘着烟的房子,门口有巨大的猫王照片。她走进这个酒吧不到十秒,就被一众五十多岁的牛仔大叔们举过头顶大喊:“Oh !Chinese girl !”这些大叔们头上都戴一顶牛仔帽,胡须粗糙整齐,眼神粗犷原始而温柔。她给大叔们唱评剧:“爱花的人,惜花护花把花养, 恨花的人骂花厌花把花伤。牡丹本是花中王, 花中的君子压群芳, 百花相比无颜色, 他偏说牡丹虽美花不香。玫瑰花开香又美, 他又说玫瑰有刺扎得
慌……”
大叔们举着杯子为她干杯,喊:“Good !”
她纠正人家,教一帮牛仔大叔喊北京话:“巨牛逼!”
她教老外北京话应该很有一套。有一年,她旅居新加坡,为了糊口给《联合早报》撰稿,为了挣出下一程的旅费,兼职教富有的华裔后代中文。那刁钻调皮的孩子每天被她骂哭,却在多年后专程来北京看望她,被她培训出来的北京口音一点儿也没遗忘。
月月是个生存能力极强的女人。
她说,纽约的雪比咱北京城厚得远了去了。最落魄的时候,穿着一条单裤流浪在深夜大雪纷飞的纽约,风大得能把人吹走,而彻骨的寒冷会讽刺般地让灵魂沉静,沉静得没有了呼吸,沉静到无法思索高楼广厦下自己有多么渺小。第二天清早,被风雪侵略的城市遍布垃圾、遍体鳞伤,她躲到百老汇和卖艺的黑人们一起舞蹈歌唱,亲吻路人施舍的一元美金。
她不否认自己有时候也会孤独。她说white rock 的炸鱼店里炸鱼美味无比,失眠至凌晨四点的时候边吃边走到无人的太平洋畔,看着深沉的夜海渐渐穿上金衣,又轻浮又荒凉。此后,习惯熬夜的她开始拒绝看天亮的过程,把经常居住的房间装满了遮光帘。等她重新拉开窗帘的时候,也是一条爱情伤痕刚刚痊愈的时刻。
月月是个善于交朋友的人。
她在LA 当过侍者,掐着腰对峙过帮派小混混,后来那帮人和她成了朋友,其中有人给她送过雏菊花。
月月有个朋友是那个著名的印第安反战妇人。七十多岁的老人,居住在白宫旁的帐篷中已经二十年了。游行示威需要事先申请资格证,资格证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就停发了,而那个老妇人因为从未离开,所以被视为游行未结束,并不违法。月月每次去看她,都买一杯2.5 美元的咖啡送她,比自己平时喝的1.2 美元的足足贵了一倍。老妇人没什么钱来回请,每次都摁着她脑袋,硬给她编一头小辫子。她晃着满头的小辫子,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区,走回自己清冷的家。一开门,两只摇头晃脑的蟑螂排着队爬了出去。
月月是习惯了一个人游荡的孩子。
她在水牛城的广场上用自己一天的口粮喂过鸽子,鸽子在她鞋尖上拉粑粑,里面居然有玉米粒儿。她专程去看结冰时的尼加拉瓜瀑布,为的是和惠斯勒雪山顶的日出比对哪一个更美丽,然后一个人在瀑布旁吹灭自己小小的生日蛋糕。蜡油滴答在手背上,烫得心里麻了一下,又酸了一下。
她有过各种打工的经历,稍有余钱就去进行各种旅行,一只二手行囊塞满了全部家当。
在班夫闹鬼的百年古堡,她发现床头柜抽屉中的《圣经》是翻开的,她看到一句话,记了小半辈子:“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 为身体忧虑穿什么。生命不胜于饮食吗?身体不胜于衣裳吗?”
她念着这句话给自己缝补外套,却忘记了拔针。一个路人在街头拦住她,温柔地帮她掐断线头。
她说:“可惜,他年龄大得足以当我祖父了。”
……
如果有人爱读小故事,月月历经的故事是可以写成系列丛书的,别人羡慕不已的经年旅行,于她而言貌似是再自然不过的日常生活,她从不会刻意去渲染标榜,已然进入到另外一种境界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