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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观众 The Ideal Audience(第3/8页)

“说实话,我也不太懂。味道如何?”

“像屎。”罗根用手指摆弄着咬掉一半的花。瓷砖地一尘不染,随意乱扔似乎不对,况且这里没狗——即便有狗,他也怀疑它们吃不吃人吐出来的东西。似乎连这里的狗都比他“文明”。最后他把花扔进金属盘,在胸前擦擦手指,希望没人看见。

“我叫威斯特,”邻座说着伸出手,“来自安格兰。”

罗根与他握手:“我是九指,来自北方腹地的群山。”

“九指?”罗根摇摇断指残桩,对方点头。“噢,明白了。”他笑道,似乎想起什么趣事,“我在安格兰听过一首歌,说的是一个九根指头的男人。叫啥来着?血九指!对了!”罗根僵住了,“北方人的歌,你知道,非常暴力。歌中血九指砍下的人头车载斗量,他还焚毁了无数城镇,痛饮鲜血混合的啤酒。那不是你,对吧?”

对方是开玩笑,罗根紧张地笑笑:“不,不,从没听说他。”

幸运的是,威斯特并未纠缠:“你看起来像个老兵。”

“我的确参加过一些战斗。”这无法否认。

“你了解所谓北方之王吗?那个贝斯奥德?”

罗根朝周围瞥瞥:“我了解他。”

“你跟他打过?”

罗跟脸色发苦,难吃的植物味道在嘴里徘徊不去,他抓起高脚杯一饮而尽。“比那更糟,”他放下酒杯,缓缓地说,“我为他而战。”

他的话让对方好奇心更盛:“这么说,你了解他的战术和他的手下,了解他的战争方式?”罗根点点头,“跟我讲讲行吗?”

“他极度狡猾也极为冷酷,心中没有一丝羁绊或怜悯。别弄错,我恨他,但自‘无帽人’斯凯林以来,还没有这么会打仗的人。他生来便有让人服从、畏惧,至少是乖乖从命的气质。他经常让手下急行军,以抢先赶到战场,占据有利地形,他们也乐于从命,因为他总能带来胜利。根据情况,他可以谨慎小心,也能做到勇猛无畏,并且绝不粗心大意。他乐于施展战争中每种伎俩——从设陷埋伏,到佯攻欺骗,再到突然袭击。去他最不可能出现的地方捕捉他,在他显得最弱时做最充足的准备,在他准备逃跑时打起十万分精神,才能与他对阵。绝大多数北方人怕他——不怕他的都是傻瓜。”

罗根捡起盘子里的植物,一缕缕撕开。“他的军队集合了北方诸氏族长,其中很多人本身就是优秀的领袖。他手下的兵大多是征来的农民,每人只装备一支矛或一张弓,组成小团队快速行动。过去,农兵训练极差,只从农庄征用短暂时间,然而北方打了太久的仗,很多人因此成了坚强的战士,并且冷酷无情。”

他在盘子里排列植物碎片,把碎片当士兵,盘子作山丘。“氏族长拥有自己的亲锐,相当于是他的家族武士,个个装备精良,操练过斧、剑和矛,并且纪律严明,其中一些人甚至有马。贝斯奥德会让他们待在敌人看不见的地方,伺机突袭或发起追击。”他撕下黄色花瓣,当作隐藏在侧翼的骑兵,“最后是那些头人,那些有外号的,他们的外号都是在战争中搏命换来。他们会在战场上率领由亲锐编成的精锐军团,或作为探子和掠袭者,出没在敌人不及防备的后方。”

他意识到盘子被碎片搞成了一团糟,只得匆匆扫上桌。“这就是北方人作战的标准方式,但贝斯奥德总在尝试新点子。他喜欢读书,喜欢研究其他人的思路,经常谈论从南方商人那购买弩箭、重甲和强壮战马,建立一支全世界为之颤抖的大军。”

罗根忽然意识到自己独白太久,多年来,他没有一次说过这一半多的话,好在威斯特听得全神贯注。“听起来你很有想法。”

“好吧,是你刚好问到我比较专业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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