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 超越故乡(第7/10页)



父亲一步步走上。夕阳照着父亲愁苦的面孔……父亲左手拎着他的脖子,右手拎着一只鞋子……父亲的厚底老鞋第一下打在他的脑袋上,把他的脖子几乎钉进腔子里。那只老鞋更多地是落到他的背上,急一阵,慢一阵,鞋底越来越薄,一片片泥土飞散着……

抄写着这些文字,我的心脏一阵阵不舒服,看过《枯河》的人也许还记得,那个名叫小虎的孩子,最终是被自己的亲人活活打死的,而真实的情况是:当父亲用蘸了盐水的绳子打我时,爷爷赶来解救了。爷爷当时忿忿地说:"不就是拔了个鸟操的萝卜嘛!还用得着这样打?!"爷爷与我小说中的土匪毫无关系,他是个勤劳的农民,对人民公社一直有看法,他留恋二十亩地一头牛的小农生。他一直扬言:人民公社是兔子尾巴长不。想不到如今果真应验。父亲是好父亲,母亲是好母亲,促使他们痛打我的原因一是因为我在毛泽东像前当众请罪伤了他们的自尊心,二是因为我家出身中农,必须老老实实,才能苟且偷。我的《枯河》实则是一篇声讨极左路线的檄文,在不正常的社会中,是没有爱的,环境使人残酷无。

当然,并非只有挨过毒打才能写出小说,但如果没有这段故乡经历,我决写不出《枯河。同样,也写不出我的成名之作《透明的红萝卜。

《透明的红萝卜》写在《枯河》之。此文以纯粹的"童年视角"为批评家所称道,为我带来了声誉,但这一切,均于无意中完成,写作时根本没想到什么视角,只想到我在铁匠炉边度过的六十个日日夜。文中那些神奇的意象、古怪的感觉,盖源于我那段奇特经。畸形的心灵必然会使生活变形,所以在文中,红萝卜是透明的,火车是匍匐的怪兽,头发丝儿落地訇然有声,姑娘的围巾是燃烧的火苗……

将自己的故乡经历融会到小说中去的例子,可谓俯拾皆是:水上勉的《雪孩儿》、《雁寺》,福克纳的《熊》、川端康成的《雪国》,劳伦斯的《母亲与情人》……这些作品里,都清晰地浮现着作家的影。

一个作家难以逃脱自己的经历,而最难逃脱的是故乡经。有时候,即便是非故乡的经历,也被移植到故乡经历。

七、故乡的风景

风景描写——环境描写——地理环境、自然植被、人文风俗、饮食起居等等诸如此类的描写,是近代小说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即便是继承中国传统小说写法的"山药蛋"鼻祖赵树理的小说,也还是有一定比例的风景描。当你构思了一个故事,最方便的写法是把这故事发生的环境放在你的故。孙犁在荷花淀里,老舍在小羊圈胡同里,沈从文在凤凰城里,马尔克斯在马孔多,乔伊斯在都柏林,我当然是在高密东北。

现代小说的所谓气氛,实则是由主观性的、感觉化的风景——环境描写制造出来。巴尔扎克式的照相式的繁琐描写已被当代的小说家所抛。在当代小说家笔下,大自然是有灵魂的,一切都是通灵的,而这万物通灵的感受主要是依赖着童年的故乡培育发展起来。用最通俗的说法是:写你熟悉的东。

我不可能把我的人物放到甘蔗林里去,我只能把我的人物放到高粱地。因为我很多次地经历过高粱从播种到收获的全过程,我闭着眼睛就能想到高粱是怎样一天天长成。我不但知道高粱的味道,甚至知道高粱的思。马尔克斯是世界级大作家,但他写不了高粱地,他只能写他的香蕉林,因为高粱地是我高密东北乡文学王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里反抗任何侵入者,就像当年反抗日本侵略者一。同样,我也绝对不敢去写拉丁美洲的热带雨林,那不是我的故。回到了故乡我如鱼得水,离开了故乡我举步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