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 超越故乡(第6/10页)



六、故乡就是经历

英年早逝的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坚决地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都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托马斯·沃尔夫讲演录《一部小说的故事》)他的话虽然过分绝对化,但确有他的道理。任何一个作家——真正的作家——都必然地要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编织故事,而情感的经历比身体的经历更为重要。作家在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时,总是想把自己隐藏起来,总是要将那经历改头换面,但明眼的批评家也总是能揪住狐狸的尾巴。

托马斯·沃尔夫在他的杰作《天使望故乡》里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搬用了他故乡的材料,以致小说发表后,激起了乡亲们的愤怒,使他几年不敢回故乡。托马斯·沃尔夫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诸如因使用了某些亲历材料而引起官司的,也屡见不鲜。如巴尔加斯·略萨的《胡利娅姨妈与作家》就因过分"忠于"事实而引起胡利娅的愤怒,自己也写了一本《作家与胡利娅姨妈》来澄清事实。

所谓"经历",大致是指一个人在某段时间内、在某个环境里干了一件什么事,并与某些人发生了这样那样的、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般来说,作家很少原封不动地使用这些经历,除非这经历本身就已经比较完整。

在这个问题上,故乡与写作的关系并不特别重要,因为有许多作家在逃离故乡后,也许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事。但对我个人而言,离开故乡后的经历平淡无奇,所以,就特别看重故乡的经历。

我的小说中,直接利用了故乡经历的,是短篇小说《枯河》和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

"文革"期间,我十二岁那年秋天,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小工,起初砸石子,后来给铁匠拉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铁匠们和石匠们躺在桥洞里休息,因为腹中饥饿难挨,我溜到生产队的萝卜地里,拔了一个红萝卜,正要吃时,被一个贫下中农抓住。他揍了我一顿,拖着我往桥梁工地上。我赖着不走,他就十分机智地把我脚上那双半新的鞋子剥走,送到工地领导那。挨到天黑,因为怕丢了鞋子回家挨揍,只好去找领导要。领导是个猿猴模样的人,他集合起队伍,让我向毛主席请。队伍聚在桥洞前,二百多人站着,黑压压一。太阳正在落山,半边天都烧红了,像梦境一。领导把毛主席像挂起来,让我请。

我哭着,跪在毛主席像前结结巴巴地说:"毛主席……我偷了一个红萝卜……犯了罪……罪该万死……"

民工们都低着头,不说。

张领导说:"认识还比较深刻,饶了你。"

张领导把鞋子还了。

我忐忑不安地往家。回家后就挨了一场毒。出现在《枯河》中的这段文字,几乎是当时情景的再现:

哥哥把他扔到院子里,对准他的屁股用力踢了一脚,喊道:"起来,你专门给家里闯祸!他躺在地上不肯动,哥哥很有力地连续踢着他的屁股,说:‘滚起来,你作了孽还有功啦是不?’"

他奇迹般站起来(在小说中,他此时已被村支部书记打了半死),一步步倒退到墙角上去,站定后,惊恐地看着瘦长的哥。

哥哥愤怒地对母亲说:"砸死他算了,留着也是个祸。本来今年我还有希望去当个兵,这下全完。"

他悲哀地看着母。母亲从来没有打过。母亲流着眼泪走过。他委屈地叫了一声。

……母亲戴着铁顶针的手狠狠地抽到他的耳门子上,他干嚎了一声……母亲从草垛上抽出一根干棉花柴,对着他没鼻子没眼地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