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迷雾帝国的光之回忆(第4/5页)

而那是一群多么精彩的人!性情敦厚的多克森是阿凯最倚重的左右手,在他想出鬼点子的时候负责策划一切的后勤和账务。微风与哈姆是最佳拍档,前者是个讲究衣着的绅士,最擅长操弄他人思绪好为自己服务;后者则是虎背熊腰的大汉,是个燃烧白镴的“打手”(这是白镴迷雾人的绰号),也是武艺高强的战士,还喜欢跟微风争辩哲学问题。怪老头“歪脚”曾经是沙场老将,退役后经营一家有如龙门客栈的小店,其实是大隐于市的革命军聚会所。他是个烧红铜的“烟阵”,能够升起魔力屏蔽“红铜云”,保护附近的己方迷雾人不被敌人发现,身边还带了一个操着奇怪方言的侄子“鬼影”。当然,还有跟阿凯从小吵到大的哥哥“沼泽”,他是最厉害的“搜寻者”,能燃烧青铜搜捕任何使用迷雾术法的人。

可是他们再怎么身怀绝技,如何能和帝国的百万大军,还有统御主的盖世神威抗衡呢?更别提直属统御主管辖的“钢铁审判者”,这群不知是死还是活的东西个个不苟言笑,双眼插着钢钉,却有着足以和迷雾之子匹敌的高强法力。还有各怀鬼胎的贵族世家,他们富可敌国、权倾天下,各个拥兵自重,包括大批迷雾人保镖,对任何阴谋反叛行动都不会容情。

阿凯与纹这对师徒的命运,又会如何?阿凯必须再次行过死亡幽谷,潜入当年他与爱人被钢铁审判者逮捕的统御主宫殿。纹则得学习信任,学习迷雾之子的十八般武艺,甚至假扮贵族仕女,打进上流社交圈刺探敌情。他们能否扳倒最后帝国?最终得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这个故事太长,我就此打住。我想这样来形容《最后帝国》:当我一边听着《伊丽莎白:辉煌年代》的电影配乐,一边翻原文书查资料写文章,看到那些熟悉的人名和他们唇枪舌剑的对话,居然非常想念与他们一同冒险犯难的日子。是的,就像想念高中时代和死党逃课鬼混那样的真实。这是我读小说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再来谈到我第一次听到布兰登·桑德森这个名字,是在五年前的伦敦,那是我第一次去英国,也是第一次与他的经纪人毕姆斯见面。翻开他的目录,《诸神之城:伊岚翠》的封面立即映入眼帘,让人一眼难忘。当时毕姆斯还有别的代理,但他说知道我对这本书有兴趣,也知道我与奇幻的渊源和热爱,所以狡黠地说:“等下我跟他们开会的时候,会跳过这一页的。”

毕姆斯有个注册商标,就是桌上永远有一盒巧克力,开会前一定先请人“尝尝甜头”。伦敦书展后两个月,我和奇幻基地的编辑同赴纽约,参加美国书展,我介绍双方认识,我们都吃了他的巧克力。没多久,奇幻基地便签下《诸神之城》的中文版权。

但我要到2009年的初夏才见到桑德森。我一如往常到纽约,投宿市郊住宅区的阿姨家,每天“通勤”进城开会。书展结束的那天晚上,毕姆斯邀我共进晚餐,一同出席的除了桑德森,还有他旗下另一位新秀彼德·布雷特(Peter Brett)、毕姆斯的助理和两位实习生,以及加拿大独立书店的一对夫妇,一行十人浩浩荡荡朝餐厅进发。

那是一场令人难忘的餐会,席间几乎就是听桑德森和布雷特两人高谈阔论,谈奇幻小说、奇幻电影、谈写作。两人风格大不相同,口味也很不一样,听得我如痴如醉。他们说起九零年代乔丹成名之后,Tor又发掘了泰瑞·古德坎的《真理之剑》系列,并且砸下重金宣传,某种程度上复制了《时光之轮》的成功。此后其他出版社莫不竞相仿效,都想要找到自己的古德坎,但换来的只是一次次的失败,其中最有名的当推罗伯·纽康姆(Robert Newcomb)的《血石年代记》。当年Del Rey花了大钱,宣称这是《真理之剑》的接班人作品,据说还创下奇幻新人作品的预付版税新高。可是这个系列只学到了古德坎的残暴血腥、性别沙文和缺乏创意的世界设定,推出后评价很差,市场更糟,后来Del Rey认赔出场,终止了后续作品的出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