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战后时代的霸权合作(第8/25页)
美国不但愿意支持欧洲实现贸易自由化的努力,而且也向比较顽固的欧洲国家政府施加压力,使它们在贸易自由化的路上走得更远、更快。美国霸权领导在这方面的一个最显著例子,就是美国从1949年起,劝说那些顽固的欧洲伙伴给予日本最惠国待遇。从1951年秋开始,日本在美国的支持下,就开始寻求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争取的过程是漫长而艰难的:1951年,英国仍反对日本成为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正式观察员;到1953年,英国才同意在不经过投票的情况下,赞成日本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1955年,日本成为协定的缔约国。但是,即使在这个时候,有些占日本出口40%的成员国仍然引用协定第35条,认为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非歧视条款不适用于它们与日本的关系。美国花了10年时间才帮助日本说服那些成员国不再引用第35条,这项工作直到60年代中期才在所有主要的贸易伙伴间顺利完成。
美国的政策建立在将政治与经济结合在一起的考虑上。如果日本要繁荣起来,它就需要与其他工业化国家进行贸易,因此美国的市场必须对日本的出口产品开放。考虑到政治上的必要性,其他国家对日本实施歧视性的限制就会加重美国的负担,因为其他国家不愿进口的货物就不得不由美国市场来消化。作为领导者,既然美国决定将日本保持在美国领导的体系中,它就有强烈的动机对其盟国进行劝说或施以压力,促使它们进行共同协作。所以,就如有的人指出的,“自由世界的利益”是将美国从实施自由化战略中所获的利益与将日本融入欧美政治经济体系两者结合在一起的(Patterson, 1966, pp.271—305)。
美国1958年支持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这种行为使它反贸易歧视的态度变得模棱两可起来。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当然使得区域内的国家对外来的进口产品(包括美国的产品)采取歧视的态度。不过,考虑到政治上的原因,也由于美国相信欧洲的一体化将会推动其经济增长并有利于世界贸易,美国认可了这一进程。的确,至少到50年代末,人们普遍相信欧洲经济共同体将会有利于降低贸易壁垒,虽然在60年代期间,越来越多的人担心欧共体在实现自由化的同时,可能也会产生同样程度的保护主义与歧视态度(Patterson, 1966, pp.181—188)。结果,后来欧共体的政策,特别是在涉及与其他国家的协定方面,产生了大量新的有关歧视待遇的争论,而在70年代与80年代早期,在经济停滞与世界生产与贸易发生结构性变化带来的压力下,这些争论变得越来越激烈。但至少到60年代中期,美国同意欧洲一体化扩大的政策看上去还是成功的,即使这样做在当时看来可能会对经济自由化产生不利影响。
在金融货币领域,50年代末期和60年代早期同样也是取得显要胜利和对未来抱有极大希望的年代。1958年后,基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起来的国际货币机制终于像它的创建者所希望的那样开始运作。欧洲货币能正式与美元进行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为国际货币机制中的核心国际组织。美元与黄金以固定的每盎司兑换35美元的比例实现了挂钩,属于该机制的其他国家的货币则以固定兑换率钉住美元;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商议后,兑换率也可以变化,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虽然提出商议的要求经常被绕开)。该机制和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中心的贸易机制,为世界贸易的增长提供了一个确定性的环境,在这个阶段,世界贸易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发展。美国的自由化与非歧视贸易待遇的双重目标在金融和贸易领域都取得了成功,而这绝非简单地通过执行布雷顿森林体系所设计的蓝图而获得的,而是通过一种“进两步,退一步”的渐进和非直线的过程获得的。1958年后,国际经济合作在此霸权机制的框架内迅速地得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