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战后时代的霸权合作(第2/25页)
我们将详细探讨战后经济权力资源的特征,以及这些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是如何随着时间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但要回答霸权状态下的合作如何运作这样的问题,我们还必须考虑利益与制度因素。霸权领导地位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建立在国家利益的基础上。霸主总是努力说服其他国家与它的世界秩序观念保持一致,并顺从其领导。美国在战后的霸权领导地位,就是以在北大西洋区域内所达成的大体一致的安排为先决条件的,此后与日本也建立了同样的关系,目的是维持国际资本主义世界,反对社会主义或是半独裁的民族资本主义模式(Block, 1977)。用葛兰西的话来说,这种一致被视为美国的伙伴对其意识形态霸权的接受。次级国家的领导人相信,他们可以从正在建立的体系中获得利益,这种信念又推动他们接受美国的领导。因此,人们认为,在美国与其盟国之间存在高度的互补性。美国旨在通过创建不但能减少不确定性和鼓励合作,而且也能使其伙伴获取特定利益的国际机制来加强这种互补性。
霸权的力量,以及以霸权国的条件建立起来的国际机制共同推动了合作。霸权本身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不确定性,因为每一个盟国都能与霸权国开展正常的交往,并希望霸权国确保该体系的整体连续性。国际机制是按照霸权国能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行为标准来建构的,从而确保其合法性。在经贸领域,当盟国的合作是必要时,美国就会按照既定的规则去建设稳定的国际协议安排措施。对于美国而言,这种协议安排措施不但约束其他国家,也约束了美国自身,从而促使弱国愿意追随美国的领导。
美国领导人所建立的霸权机制,并非是仅仅通过指挥比它更弱小的伙伴按照规定的方式行动来实现的。相反,他们必须在双方之间寻求共同利益,而且,在要求伙伴和他们保持一致时,他们本身也必须作一些调整来相互协调。要建立这种制度,他们必须运用其权力资源。在这个过程中,也会遇到许多挫折。正如戴波德所说,在我们日后对现今霸权的回忆中,我们不会产生这个时代是一个霸权领导的愉快时代这样的认识(Diebold, 1983, p.3)。重要的是,不能夸大美国制订和执行规则的容易程度。虽然最终美国成功地实现了其关键的目标,不管是用什么方式完成的。在一种有益的霸权合作的整体模式中,肯定包含着在特定领域中的许多挫折。过分简单地将霸权的概念视为完全的统治或是实行无私的贡献,只会妨碍而非帮助我们理解历史。
虽然卢斯曾预见会出现一个美国的世纪,但这个以开放性和非歧视性为共同前提的霸权合作时期仅仅维持了大约20年。这个时期从杜鲁门主义和马歇尔计划出台的1947年开始,而在利息平等税(Interest Equalization Tax)出台的1963年就已走到了尽头,后者是美国试图保护美元免受其竭力创建的开放世界经济的冲击而做的第一次努力。在石油和贸易问题上,也出现了新的选择性保护主义措施的初步迹象。1959年美国开始实施强制性石油进口配额,而在1961年,美国又推动了《短期纺织品协议》的签订,从而最终导致一系列关于纺织品的限制性协议。当然,在像关税削减这样的问题上,60年代也存在进一步的自由化迹象。但到了1971年,也就是美国不再将美元与黄金挂钩时,很明显,一些本质性的东西已经发生了变化。至于要确定发生变化的准确时间,难免有武断之嫌。在这一章中,我们将着重考察1947年以后的20年,特别是50年代的情况,以发现霸权状态下的合作是如何进行的。不管是在1963年到1971年之间具体选择哪一个时间,不容置疑的是,美国霸权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它的短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