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4/10页)

可是正如卡里克或卡洛克之旅一样,狄更斯这种盲目偏执往往在无意之间害其他人付出惨痛代价,毕竟其他人可能因而受伤或丧命,就像是他的预谋一样。

我们在更黑更臭的贫民区又走了大约二十分钟。某些路段的破落公寓里似乎住满了人,窄巷两侧的黑暗处不时传来低语与啸叫,其他时间里空气中只有我们的靴子和狄更斯的手杖敲在少数几条仍然留有鹅卵石的巷道上的声音。那天晚上我不禁想起狄更斯最新也还没完成的小说《我们共同的朋友》里即将连载的几章,其中狄更斯安排两个年轻人乘坐马车到泰晤士河边认尸,那具溺毙的尸体被一对以捞尸为业的父女发现并打捞上岸:

车轮向前转动,越过伦敦大火纪念碑、伦敦塔和码头,去到瑞特克里夫,然后是罗瑟希德,最后抵达那些仿佛从高地冲刷下来积累成堆的人类渣垢,就像大量道德污物,暂时停顿在那里,直到被它自己的重量推挤出河岸,沉入河底。

事实上,我就像狄更斯小说里坐在马车上那两个放荡年轻人,没有费心留意我们的行进路线,只是埋头跟随黑彻利探员的巨大黑影和狄更斯的小小阴影。我很快就会后悔自己太不用心。

突然之间,空气中始终存在的那股恶臭有了变化,而且更加浓烈。“呃!”我对前方黑暗中的同伴大叫一声,“我们又靠近河边了吗?”

“更糟,先生。”黑彻利的大脑袋转过来说,“是坟场。”

我环顾四周。过去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误以为我们前面不是教堂街就是伦敦医院,可是这条阴暗大道反倒是右边突然变开阔,像一片广大田野,四周有围墙,还有一道铁围篱和大门。附近没有教堂,所以这不是教堂墓园,而是最近十五年来变得相当普遍的市有公墓。

没错,亲爱的读者,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这将近三百万名伦敦人行走坐卧在数量不相上下的尸体上,尸体的数量几乎可以确定比活人更多。当伦敦向外扩展,吞并了原本的郊区和村庄时,那里的墓园也一并被收编,而我们数十万又数十万个已故亲属的腐烂遗体就埋在那些地方。比如圣马丁教堂墓园,面积不到二十平方英尺,在1840年的时候,也就是在这个不平静夜晚之前二十五年,收葬了六万到七万名伦敦亡者。如今肯定多得多。

到了19世纪50年代,也就是伦敦大恶臭和夺命霍乱疫情为祸最烈的时期,我们大家都发现这些过度拥挤的墓园会威胁到周遭那些不幸住户的健康。当时——至今仍是——城里所有墓园都遗体满溢。数千具尸体草草掩埋在教堂、学校、工厂和空地底下的浅坑里,甚至就在私人住宅后侧或下方。于是1852年的丧葬法案(狄更斯也协助推动了那次立法),责成公共卫生局规划对各宗教信徒开放的墓地。

亲爱的读者,或许你也知道,直到我生命的近期,英格兰所有亡者都必须在教区墓园以基督教仪式下葬,几乎没有例外。要等到1832年国会通过一项法案,我的英国同胞才停止将自杀的死者掩埋在公路底下,还得用一根木桩刺进死者心脏。那项法案允许自戕者的遗体跟其他基督教徒的一起安葬在教会墓园里(真是现代思维与仁慈的最佳典范),只是有一个条件,死者只能在晚间九点到午夜这段时间下葬,而且不能举行教会仪式。我也应该顺道一提,强制解剖伏法杀人犯尸体的做法也在1832年(多么开明的一年!)废除。到了这个自由年代,就连杀人犯也能进入基督教墓园。

那些坟茔之中有许多——我应该说“绝大多数”——没有标示,却未必不会被发现。那些没日没夜在伦敦市挖掘新坟的人,手中的铁锹总不免戳中地底下的腐肉(我听说有许多层)和无名骸骨。部分教堂墓园每天早上雇用人手巡视,以免亡故教众腐败中的尸块冒出地表,急于回应最后一次号角召唤,特别是一夜豪雨之后。我曾经目睹那些工人推着板车,里面装有手臂、手掌和其他难以辨识的部位,很像是庄园里的勤奋园丁,在暴风雨过后清理断落的树干和枝丫。